社保轉移是指在對于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這一過程。社保轉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隻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并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收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三個流程走完之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對于參保者來說,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續辦完。
具體申請和辦理流程分為五個步驟:
第一步、參保人持居民身份證原件到社保局的自助終端機登錄申請打印或者社保經辦窗口申請
第二步、自助終端機自動讀取身份證審核或經辦窗口人工審核是否符合轉出條件,其中分為符合條件的受理并出具轉移憑證;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攜帶的材料
第三步、申請人攜帶轉保憑證到轉入地申請轉入,轉入地寄送同意接收函到轉出地,轉出地接到聯系函後審核辦理,10個工作日。
第四步、審批通過後向轉入地發送信息表和轉移基金,5個工作日。
第五步、向轉入地發送信息表和轉移基金,業務辦結。政府承諾15個工作日内辦結,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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