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校長職級改革最新消息?來源:【中國教育新聞網】校長職級制作為一項促進校長隊伍專業化職業化發展,提升學校管理水平的改革舉措,已在全國很多地方實施山東省濰坊市自2004年全面啟動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以來,經過近20年深化完善,先後走過了四個階段,目前已初步建立起比較成熟完善的制度體系,成為推進教育現代化的關鍵舉措一批熱愛教育、懂教育、會管理的專家型校長成長起來,辦出一批家門口的好學校,區域教育日益呈現出“輕負優質”的理想生态,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洛陽校長職級改革最新消息?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來源:【中國教育新聞網】
校長職級制作為一項促進校長隊伍專業化職業化發展,提升學校管理水平的改革舉措,已在全國很多地方實施。山東省濰坊市自2004年全面啟動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以來,經過近20年深化完善,先後走過了四個階段,目前已初步建立起比較成熟完善的制度體系,成為推進教育現代化的關鍵舉措。一批熱愛教育、懂教育、會管理的專家型校長成長起來,辦出一批家門口的好學校,區域教育日益呈現出“輕負優質”的理想生态。
1.0階段:取消學校行政級别
這是校長職級制改革的破題啟動階段。對比改革之前,校長具有行政級别,其任免和管理按行政幹部實行任命制,難以充分體現專業化和競争擇優,造成校長推進改革的能力不夠、動力不足、意願不強等問題。此外,在行政級别管理下,各種與教育教學不直接相關的會議、檢查、評比、應急性任務等“事務”壓于一身,校長不能靜下心來按照教育規律潛心辦學,學校教書育人的中心任務難以保證。受行政級别限制,校長在各級各類學校之間難以實現流動,好校長大多集中在好學校,成為阻礙優質教育資源公平配置的關鍵問題。
為解決這些問題,1999年6月召開的第三次全國教育工作會議提出,試行校長職級制。濰坊市所屬的高密市結合實際率先開始試點,在促進校長專業發展、激發學校辦學活力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2001年濰坊市将試點範圍擴大到市直學校。2004年9月,濰坊市委、市政府出台《關于推行中小學校長職級制度的實施意見》,這标志着校長職級制改革在濰坊市全面推開,意味着以全面取消中小學校行政級别、理順校長管理體制為主要内容的改革正式啟動,邁出了校長走向專業化職業化發展道路的關鍵一步。
回顧這一階段,改革的關鍵是取消了中小學校的行政級别,時任校長的行政級别按“老人老辦法”實行檔案管理,新任校長不再确定行政級别,校長全部參加職級評定,實行職級管理,按照職級高低落實待遇,解決校長的職業動力問題,順利實現了制度轉軌,為實現校長的專業化職業化發展和“懂教育的人辦教育”、不斷提升學校管理水平奠定了制度基礎。
2.0階段:搭建專家辦學制度體系
2010年,《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簡稱《綱要》)頒布實施,“推行校長職級制”在國家層面被正式提上改革議程。圍繞調動校長辦學積極性、實現教育家辦學的目标,2010年10月濰坊市被國務院辦公廳确定為“探索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市。在前期探索實踐的基礎上,結合《綱要》的新要求,濰坊的校長職級制改革開始走向旨在實現教育專家辦學的2.0發展階段。
2011年8月,濰坊市發布《關于深化和完善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從如何選好校長、如何用好校長、如何激勵好校長以及相應的保障制度四個層面,建立起包括校長後備人才、校長公開遴選、職級評定、績效薪酬、任職交流、延長退職年齡、校長監督、校長退出等一整套完備的、上下貫通的制度體系,并全面落地見效。全市校長後備人才數量達到1605名,469位校長由城鎮學校、優質學校交流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任職,19位校長被評為特級校長、216位校長被評為高級校長,新選聘的281位校長均出自教育系統優秀教師和管理幹部,校長平均年聽課198節,先後有21位市、縣教育局業務副局長“不當局長當校長”……市、縣财政為支持改革,每年撥付校長職級績效工資達3500萬元,建立并鞏固完善了專家辦學的制度框架。
這一階段的改革,主要着眼于實現專家辦學的目标,圍繞怎麼選校長、如何管校長,在取消行政級别的基礎上,搭建起貫通銜接的專家辦學制度體系,真正讓校長能進能出、能上能下,全面激發了學校的辦學活力,促使校長走上專業化、特色職業化的發展軌道,學校辦學效益和教育質量不斷提高。
3.0階段:推進依法自主辦學
2015年,教育部出台《關于深入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 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的若幹意見》,管辦評分離、落實學校法定辦學自主權成為教育改革的“必選項”。為落實好這些要求,濰坊市委、市政府出台《關于深化中小學管理體制改革若幹問題的意見》,從加強學校黨的建設、完善校長選聘機制、建立校長退出機制等方面,明确了13項新舉措。以此為指導,市教育局會同相關部門相繼印發《關于開展中小學依法自主辦學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濰坊市中小學辦學章程制定規程》等七個文件,建立起黨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宏觀管理、學校依法自主辦學、社會依法有序參與的現代教育治理體系,将校長職級制與落實校長負責制同步推進,與提高教育治理能力有機結合,使改革進入到3.0階段。
這一階段改革的主要做法是,将校長職級制改革全面納入依法自主辦學的軌道,将校長治理能力提升與辦學育人實踐融合,不但靠好校長更靠好機制,辦出好教育。
一是理順政校關系,建立政府宏觀管理機制,明确“怎麼管、管什麼”的問題。把職稱競聘、評優樹先、績效工資分配等自主權還給學校,通過建立清單管理、底線管理制度明确校長的職責權限,規定了學校必須做和應該做好的事項。通過建立教育督導制度和“底線管理 創新發展 滿意度評價”的學校考核機制,确保各項改革舉措落到實處。
二是完善學校内部治理結構,優化決策、執行、監督機制,解決好“誰來辦、怎麼辦”的問題。通過完善黨組織機構及各項制度,加強學校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學校黨組織的政治核心、領導核心作用。通過制定學校章程,實現“一校一章程”,引導學校建立起按章程辦學、自主管理、自我約束的機制。通過加強校務委員會、家長委員會、辦學理事會、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建設,讓學生、家長和教師等利益相關者廣泛參與學校治理,保障利益相關者知情權、監督權和參與權。
三是深化教師管理體制改革,明确“依靠誰”的問題。在實現教職工“縣管校聘”基礎上,凡是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職稱評聘、師德考核、評優表彰、績效評價等事項,均由“教師商量着辦”。同時,深化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行教師中級職稱和高級職稱的師德前置、評前承諾等重要機制變革,構建教師層級激勵機制,充分調動教師的積極性。
四是引導社會依法有序參與,解決好“誰來評價、如何監督”的問題。通過建立學生家長全覆蓋的學校辦學滿意度評價制度,促使學校、校長和教師主動關注每一名學生的健康成長。通過建立中小學辦學理事會制度,讓社會廣泛參與學校治理,充分發揮其在學校決策、執行中的監督保障作用。通過引入第三方專業評價力量,确保對學校、對校長評價的專業性、公平性和權威性。
4.0階段:提高校長治校育人能力
2018年全國教育大會召開以來,面對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時代重任,校長的職業能力與素養提升顯得至關重要。特别是教育部等八部門《關于進一步激發中小學辦學活力的若幹意見》要求,各地要把培養好、選配好校長作為重要政治責任和激發辦學活力的關鍵因素。因此,必須加快提升校長的專業素養。
同年,濰坊市啟動實施校長治校育人能力提升工程,聚焦“政治過硬、本領高強”總目标,構建起“從嚴治黨、現代治理、團隊建設、課程領導、資源整合、改革創新、自我發展”七項能力提升模型。這七項能力包括:一是提升從嚴治黨能力,全面掌握黨史國史軍史,明确政治、思想、組織、作風、紀律、制度建設要求,熟悉黨建、幹部、人才、知識分子政策,在抓黨建促教學、抓黨建聚人心上做文章。二是提升現代治理能力,健全完善、規範運行以學校黨組織為核心,理事會、校務會、教代會、家長委員會為主體,按章程辦學的“一核心四會一章程”的現代學校治理機制,解決好決策、執行、監督、評價等問題,推進扁平化管理,提高學校治理效能和辦學效益。三是提升團隊建設能力,熟悉教師隊伍建設的政策,對師德師能建設、校本教研、職稱評聘、評優樹先、績效激勵等有見解、有措施,善于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四是提升課程領導能力,對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有深入研究,對課程開發實施全環節有總體把握,正确處理知識學習與實踐體驗、校内學習與社會鍛煉、課堂學習與課外活動的關系,真正做到立德樹人。五是提升盤活資源能力,推動學校與家庭、社會的良性互動,把服務社會作為學校的重要功能,勇于承擔社會責任;把合作共赢、開放發展作為學校對外關系準則,積極開展校内外合作與交流。六是提升改革創新能力,以學生發展為中心,堅持問題導向,帶領廣大教師創造适合學生成長的教育,真正實現“公平用心對待每一位學生、促進每一位學生健康成長”的價值追求。七是提升自我發展能力,樹立終身學習觀念,在實踐中研究,在研究中反思,在反思中改進,弄懂基本的教育規律和管理之道,形成自己的教育思想。
這一階段的改革,一是建立校長七項能力創新成果展示制度,将每學年的思考和辦學實績展示出來,作為校長職級評定重要依據。二是建立“未來教育家”治校方略路演制度,讓校長後備人才全員參與。三是實施校長領軍人才成長工程,培養一批治校育人卓越校長。
回過頭來看,校長職級制改革在濰坊全面推開至今已近20年,基本經驗主要有四個方面。
一是堅持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在推進校長職級制改革的過程中,行政部門應簡政放權,克服管得過多、過細,不敢放手、不願放手等問題,充分落實校長的辦學自主權,發揮好校長這一“關鍵少數”的重要作用,真正實現學校由“管理”到“治理”的轉變。同時加強底線管理,列出學校規範辦學的底線清單,樹牢校長的責任意識;全面推進依法治教,依靠法律法規,創新和完善各項制度,建立起促進學校規範發展的有效約束機制。
二是堅持民主協商多元參與。校長職級制改革必須堅持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組織、編制、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門的協同配合、群策群力下共同推進。每一項觸動利益的變革舉措,諸如校長的職級評價指标體系等,都必須通過民主協商機制赢得利益相關者的廣泛參與和充分支持。在明确教育行政部門職能定位,準确厘清政府與學校、學校與教師、學校與學生及家長等各種關系的基礎上,充分調動各方面參與改革的積極性。
三是堅持提升校長治校育人能力。再好的政策、制度都要靠學校來落實,隻有始終把校長專業化、職業化發展擺在突出重要位置,不斷優化制度供給,提供精準服務,建構寬松環境,加強評價引領,讓校長遵循教育規律和人的成長規律,沿着專家辦學的路子治校辦學育人,才是校長職級制改革成效不斷彰顯的核心所在。
四是堅持不斷深化久久為功。校長職級制改革是一項永不竣工的工程,既要根據黨和國家對教育工作的新要求來修訂完善制度體系,又要結合本區域教育發展的新變化來不斷調适健全。通過一以貫之的深化完善,讓校長職級制改革始終保持鮮活的制度創新力,帶動校長、教師以及教育局局長等各個群體素質提升和專業化發展,推動教育綜合改革、加快教育現代化、辦好人民滿意教育。
(井光進 作者系山東省濰坊市教育局副局長、濰坊一中黨委書記)
《人民教育》2022年第22期
作者:井光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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