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肇事逃逸怎麼處罰新交規?肇事逃逸如果沒有嚴重後果的,處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如果導緻人死亡的,則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肇事逃逸的行為,可以說是很沒有道德素養的行為,在道德上是不提倡的,在法律上也屬于是犯罪的行為尚未構成犯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什麼是肇事逃逸怎麼處罰新交規?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肇事逃逸如果沒有嚴重後果的,處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如果導緻人死亡的,則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肇事逃逸的行為,可以說是很沒有道德素養的行為,在道德上是不提倡的,在法律上也屬于是犯罪的行為。尚未構成犯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
一 新交規肇事逃逸處罰是怎麼樣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相關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如果尚未構成犯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将對其終生不得重新獲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記入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備案。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從重處罰的情節。交通肇事後逃逸,并已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處罰。
逃逸判定: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将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将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緻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二、交通肇事後逃逸的認定
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肇事後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将傷者送至醫院後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後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惡劣的情節的,屬于交通肇事罪的情節加重犯。構成該情節加重犯,首先要求行為人的肇事行為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否則交通肇事逃逸行為隻能作為定罪情節在确定其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時加以考慮;
其次要求行為人明知自己已經發生交通肇事行為,如果對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産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動機,也就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行為。
再次,對于雖然履行了對被害人的搶救義務,但是逃避責任查清認定的行為,仍然構成交通肇事逃逸。
最後,所謂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現場逃離,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醫院後逃離,甚至在現場躲藏的情形。
交通肇事本身是一個不是很嚴重的行為的,如果将受害人及時的送往醫院治療,和當事人協商,甚至可以判處緩刑,免除刑罰一般是不可能的,因為行為構成犯罪,但是如果肇事之後逃逸,并且有嚴重後果的,那麼性質就更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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