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薪金所得包括哪些?根據我國最新的《稅法》和《勞動法》法律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工作勞務所取得的工資、薪金《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工資薪金所得包括哪些?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根據我國最新的《稅法》和《勞動法》法律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工作勞務所取得的工資、薪金。《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不屬于工資、薪金所得的項目包括:獨生子女補貼;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托兒補助費;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标準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公司職工取得的用于購買企業國有股權的勞動分紅,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區分勞動分紅與股份分紅的不同)。
對雇員免收差旅費、旅遊費: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對非雇員免收差旅費、旅遊費: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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