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汪昌陸
曹雪芹在塑造人物時,喜歡采用“捉對”的手法,如有賈寶玉就有一個甄寶玉,有林黛玉就有一個薛寶钗,有賈母就有一個劉姥姥,有鳳姐就有一個尤氏,有襲人就有一個晴雯等等。襲人和晴雯是賈寶玉身邊最受寵、最得力的兩個一等大丫頭,倆人從小就被賈母派到賈寶玉“屋裡”來,一直陪伴并見證寶玉一起成長,被寶玉視為左膀和右臂,甚至是種倚靠。
但是,這樣一對日夜陪護在賈寶玉身邊的兩個“屋裡人”,其性格、為人及處世風格卻不盡相同,甚至是千差萬别,由此也造成了日後迥異的人生,令人深思。
一、同為貧寒,性格及志向不同
襲人和晴雯是怡紅院裡最出色的兩個丫頭,都是窮苦出身,都是賈母送給賈寶玉使喚的,都不是家生奴才。
襲人從小因家貧被賣入賈府,她原系賈母之婢,後侍史湘雲幾年,又與了寶玉。晴雯自小就是個可憐的孩子,不知鄉關何處?父母是誰?什麼姓氏?在十歲的時候,被賴大家的買來,因賈母喜歡,遂将她當作一件禮品“孝敬”送給了賈母。
襲人賢惠端莊,忠于職守。晴雯風流靈巧,嬌俏伶俐。倆人經過賈母的調教,都領會并具備伺候人的要領,賈母有意将二人放在寶玉身邊,優勢互補,相得益彰。
襲人的優點及長處是對人忠誠和氣,處事穩重,盡心盡力,富有心機。其判詞雲:
“枉自溫柔和順,空雲似桂如蘭;堪羨優伶有福,誰知公子無緣”。
襲人溫柔和順,又似桂如蘭,還帶有奴性:
“伏侍賈母時,心中隻有一個賈母;如今伏侍寶玉,心中眼中又隻有一個寶玉”(第三回)。
襲人凡事殷勤小心,對于鋪床疊被,伺候穿衣、上學,保管那勞什子玉,端水喂藥等,都親力親為。園中的果子熟了,她要先敬奉主子,自己從不先受用,在大觀園裡深得人心,連下人小紅、佳惠也對她十分信服,是出了名的賢人。這些正是賈母放心之處。
晴雯聰明美貌,風流靈巧,能做一手好針線。晴雯個性倔強要強,是個直來直去的人。她來到怡紅院後,過着千金小姐的生活,逐漸養成了“心比天高”、動辄暴跳的“爆炭”性格,且得理不饒人。她追求平等,愛随自己的性子行事,不喜歡巴結讨好主子,也沒有尊卑貴賤意識,常和寶玉頂嘴。
晴雯不矯情,也沒有太高的奢望。不在背後做小動作,特别看重自己的人格自尊,潔身自好。不喜歡和寶玉動手動腳,始終與寶玉保持必要的“距離”,絕不越雷池半步。
二、相同處境,處世風格及結局不同
襲人和晴雯在同一屋檐下,都肩負着服侍賈寶玉的“光榮任務”,理應情同手足,相互關心,相互照顧,但由于性格及行事風格不同,倆人命運及結局也不盡相同。
襲人姓花,原名珍珠,寶玉知其姓花,便從陸遊詩句“花氣襲人知驟暖,鵲聲穿樹喜新晴”中,取“花襲人”三字作她姓名。襲人素有争榮誇耀之心,又很工于心計。她“素知賈母已将自己與了寶玉的”,那麼将來就可能成為寶玉之妾了,為了達到目的,襲人可以說是煞費苦心,使盡手段!
她深知寶玉“任情恣性”,對所有的女性都充滿敬愛之意。先是規勸,欲讓寶玉把心思放在讀書上,走仕途經濟之路。歸勸無效後,襲人另辟蹊徑:
“可巧有贖身之論,故先用騙詞以探其情,以壓其氣,然後好下規箴”(第十九回)。
襲人假意說她家裡明年要贖她回去,說得寶玉信以為真,淚流滿面。然後襲人以此為契機,答應留下來,并提出了要寶玉依從“三件事”。
第一件,是忌口說那些生生死死的癡話;第二件,“作出個喜歡讀書的樣子來,也教老爺少生些氣”;不去譏諷那些“讀書上進的人”;“再不可毀僧謗道,調脂弄粉”。第三件,襲人稱之為“更要緊的一件,再不許吃人嘴上擦的胭脂了,與那愛紅的毛病兒”(第十九回)。寶玉都點頭應允。
襲人說的三件事,第一件是應景的,第二和第三件才是核心。她規勸寶玉收斂那些異常言行,把心思放在讀書上,目的在于寶玉能有一個好前程,同時也就大大減少了寶玉與其它衆女孩厮混的時間與機會。
寶玉挨打後,襲人在王夫人處道:
“論理,我們二爺也須得老爺教訓兩頓。若老爺再不管,将來不知做出什麼事來呢。”
這句話反映出襲人為寶玉的長遠着想,彰顯了襲人的遠見卓識,此話正說到了王夫人的心坎上,王夫人聽了直叫“我的兒”。
“我的兒”包含着王夫人對襲人的無限感激與信任。緊接着王夫人就以種種方式确定了她“妾”的地位,從自己月例中拿出二兩銀子一吊錢來,給襲人去。以後凡是有趙姨娘周姨娘的,都有襲人的。
後來襲人的母親死了,回家守喪,鳳姐非常重視,臨行時在派車派人和穿戴上都特别關照,左叮囑右檢查,這一切都表明她享受的是姨娘的待遇。
晴雯為金陵十二钗又副冊之首,其判詞雲:
霁月難逢,彩雲易散,心比天高,身為下賤,風流靈巧招人怨。壽夭多因诽謗生,多情公子空牽念。
晴雯的名字由此提煉而成。
端午節晴雯不慎将扇子跌折,寶玉斥責晴雯為“蠢才”,引起晴雯的強烈不滿,對寶玉直言頂撞,這時襲人推晴雯道:
“好妹妹,你出去逛逛,原是我們的不是。”
晴雯聽他說“我們”兩個字,自然是他和寶玉了,不覺又添了酸意,冷笑幾聲,道:“我倒不知道你們是誰,别教我替你們害臊了!便是你們鬼鬼祟祟幹的那事兒,也瞞不過我去,那裡就稱起‘我們’來了。明公正道,連個姑娘還沒掙上去呢,也不過和我似的,那裡就稱上‘我們’了!”
晴雯的話無比尖銳,“刺”得襲人下不了台。她還嘲笑襲人是“西洋花點子哈巴兒”。
秋紋奉寶玉之命送桂花,得到王夫人贈送的兩件衣裳,回來炫耀,晴雯當場就對得了小惠而向王夫人叩首謝恩的秋紋進行猛烈嘲弄與抨擊,其中也透露出對王夫人的不滿。
小紅被王熙鳳派回去拿荷包,晴雯見了冷笑道:
“怪道呢!原來爬上高枝兒去了,就不服我們說了……有本事從今兒出了這園子,長長遠遠的在高枝上才算好的呢!”
她得知墜兒偷了蝦須镯,就用一丈青向墜兒手上亂戳,口内罵道:
“要這爪子作什麼?拈不得針,拿不動線,隻會偷嘴吃。眼皮子又淺,爪子又輕,打嘴現世的,不如戳爛了!”墜兒疼的亂哭亂喊。
由于晴雯桀骜不馴的性格,在怡紅院裡處處樹敵。
但晴雯也有不少優點,否則寶玉也不會無限制倚寵她。她不光容貌出衆,還心靈手巧。關鍵時刻,能替寶玉分憂解難。
寶玉為燒破的雀金裘而苦惱時,她拖着病弱的身體,咬牙堅持,用别人不會的“界線法”連夜“病補雀金裘”,成功化解了“風險”。面對賈政的臨時“抽檢”,她急中生智,巧設逃課計,讓寶玉成功逃脫嚴父的“檢閱”與“苛責”。
晴雯争強好勝、鋒芒畢露的性格決定了她悲慘的命運。晴雯平時毫無憂患意識,說話行事也毫無顧忌。她的一張嘴更是得罪了不少人,賈府的太太、婆子們把晴雯視為狐狸精、眼中釘,紛紛在王夫人“投訴”告狀,造謠中傷晴雯。
王善保家的奉王夫人之命帶人抄檢怡紅院時,她:
“挽着頭發闖進來,豁一聲将箱子掀開,兩手捉着底子,朝天往地下盡情一倒,将所有之物盡都倒出”。
并當衆把狗仗人勢的王善保家的痛罵了一頓。
“風流靈巧招人怨。壽夭多因诽謗生”,在抄檢大觀園之後,王夫人便将“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的睛雯硬攆了出去,晴雯不久就凄慘而死。
三、同喻為花,寄寓情感及傾向不同
曹雪芹十分鐘愛女孩,根據各人性格與命運,把女孩比作相應的花,如林黛玉為芙蓉花,薛寶钗為牡丹花,賈元春為昙花,賈探春為杏花等等,那麼曹公把襲人喻為何種花呢?
第六十三回寫到,
“襲人便伸手取了一支出來,卻是一枝桃花,題着‘武陵别景’四字,那一面舊詩寫着道是:桃紅又是一年春”。
從簽詩和簽注可知,作者将襲人比作桃花。“桃紅又是一年春”,出自宋代謝枋得《慶全庵桃花》詩:尋得桃源好避秦,桃紅又是一年春。花飛莫遣随流水,怕有漁郞來問津。武陵别景,就是說陶淵明《桃花源記》裡的桃花源。
由于八十回後文稿遺失,久在花團錦簇大觀園中的襲人,不知是否能找到無憂無慮、逍遙自在的桃花源?也不知桃花盡日随流水,洞在清溪何處邊?
曹公把晴雯比作芙蓉之神:
“獨有寶玉一心凄楚,回至園中,猛然見池上芙蓉,想起小丫鬟說晴雯作了芙蓉之神,不覺又喜歡起來,乃看着芙蓉嗟歎了一會”(第七十八回)。
芙蓉最早原是荷花的别稱。《離騷》:“制芰荷以為衣兮,集芙蓉認為裳。”現在多稱木芙蓉為芙蓉。木芙蓉八九月開花,花冠白色或淡紅色,與荷花平分秋色。白居易在《長恨歌》中有“芙蓉如面柳如眉”,所以木芙蓉也代指美女。
《紅樓夢》素有“晴為黛影,襲為钗副”之說,即晴雯品格言行有如黛玉,襲人類似寶钗。晴雯個性張揚,眼裡揉不得沙子。襲人就大不一樣了,工作兢兢業業,善于處理及照顧周邊人際關系,在大觀園裡人人都誇獎她,對寶玉更是“花氣襲人知晝暖”,溫柔體貼。
在第六回“賈寶玉初試雲雨情”中,襲人雖然三次含羞,但最終還是與寶玉同領警幻所訓雲雨之事。這是因為“襲人素知賈母已将自己與了寶玉的,今便如此,亦不為越禮”,所以她就半推半就,順水推舟與寶玉發生關系,偷吃禁果。
其實,曹公對襲人做法并不大贊賞。寶玉神遊太虛幻境,已經被警幻秘授雲雨之事,夢遺醒來,第一個發現的就是襲人。按理來說,襲人應該極力回避,“非禮勿言,非禮勿聽”,但襲人偏偏沒有,她卻主動問起了寶玉夢中之事。
襲人含羞笑問道:“你夢見什麼故事了?是那裡流出來的那些髒東西?”
很明顯,此時她對男女之事産生了極大的興趣,因此才會試探性詢問并就勢與寶玉初試雲雨情。初試雲雨後,襲人自認為與寶玉就是一家人了,以“我們”自居,結果遭到晴雯無情譏笑和嘲諷,直至後來挨了寶玉的“窩心腳”後,其争榮誇耀之心盡皆灰了,才有所醒悟和收斂。
而晴雯與寶玉始終保持純潔上下級關系,晴雯在臨死前對寶玉說:
“我雖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沒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樣,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個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擔了虛名,而且臨死,不是我說一句後悔的話,早知如此,我當日也另有個道理。”
晴雯死後,寶玉非常痛心,于是“灑淚泣血,一字一咽,一句一啼”,用冰縠撰寫了前序後歌的《芙蓉女兒诔》,說晴雯:
“其為質則金玉不足喻其貴,其為性則冰雪不足喻其潔,其為神則星日不足喻其精,其為貌則花月不足喻其色”。
對晴雯給予高度贊揚,對晴雯飽含一腔深情與不舍。
從文本看,曹公明裡暗裡對寶玉這兩個最重要的“屋裡人”處處對照。
晴雯雖遲至第八回才出場,但第五回薄命司冊辭裡第一個介紹的人物卻是晴雯,晴雯位列“又副冊”首位,襲人卻為第二位。
曹公對襲人與寶玉“鬼鬼祟祟幹的那事兒”也嗤之以鼻,隻不過巧借晴雯之口罷了。
後來,寶玉對襲人越來越為信任,是有懷疑的:
“咱們私自玩話,怎麼也知道了,又沒外人走風,這可奇怪了!”“怎麼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了,單不挑你(襲人)和麝月秋紋來?”(第七十七回)。
寶玉挨打後,寶玉擔憂黛玉,要表達一下心意,就先支走了襲人,特意叫晴雯送兩條半新不舊的手帕給黛玉,黛玉思索之後的恍然醒悟,然後寫了題帕三絕。這樣絕密之事叫晴雯去,是對晴雯的信任。
晴雯死後,賈母曾歎息說:
“但晴雯那丫頭我看她甚好,怎麼就這樣起來。我的意思這些丫頭的模樣爽利言談針線多不及她,将來隻她還可以給寶玉使喚得。”
此句“但”字說明賈母把晴雯看得很重,“隻她”更說明隻有晴雯将來才能成為寶玉的妾,連“賢”襲人也不夠格。
續作中,寶玉和寶钗結婚後,寶玉摒棄紅塵,遁入空門,襲人聽從王夫人、薛姨媽的安排,終于離開了“刀擱在脖子也不出去”的賈府,嫁給了優伶蔣玉菡。
襲人和晴雯,作為怡紅院雙璧最終都沒留在賈寶玉身邊,隻能被多情公子空牽念,歎無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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