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購日益普遍的當下,如何在網絡上維權已經成為了大家都關注的話題,今天就普及一下消費者如何在網絡上維權。
一,
買家購買商品後,賣家拒絕發貨。
作為消費者,當我們在電商平台下單,并支付了價款後,買賣合同就已經成立。此時,如果商家拒絕發貨,我們是有要求商家繼續履行買賣合同即按時發貨的權利的,如果商家擺出一副高傲的姿态,我們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教其做人:
1、向商家所在的電商平台投訴商家的違法行為,我們與商家的聊天記錄就是最好的證據,讓平台對商家做出相應的處罰。
2、向消協等消費者維權機構投訴,請求消費者維權機構協助我們維權,處理此事。
3、向工商部門進行舉報或者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向維權類自媒體尋求幫助,向自己所在學校的自媒體尋求幫助。
二,
收到快遞,發現實物存在産品質量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商家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格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的,為500元。就是說我們在面對商家知假賣假時,除了要求商家退回我們的付款外,還可以要求商家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原則上是退一賠三,五百保底。
如果我們購買到的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準的食品,除了要求商家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商家要求支付價款的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這比一般性規定的退一賠三,五百保底對商家的懲罰更為嚴厲。
如果我們真的購買到了存在産品質量問題的商品,在與商家協商的時候,我們可以把上述法條發給商家,表明自己的維權是有依據的,如果協商不成,将采取法律手段維權。一般來說,商家面對這種懂法的消費者,尤其是法學專業的消費者,會積極與消費者進行協商,解決糾紛,
如果商家不知好歹,繼續高傲,我們是可以選擇死磕的,在學法用法的同時給商家普法,隻要我們認真,最後認輸的很大概率是商家。
三,
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注意事項
我國法律規定,無論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有無質量問題,隻要是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的,消費者都有權自商品收到之日起7日内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這就是所謂的“七天無理由退貨”。
但是,我們需要注意的是,消費者定做的商品、鮮活易腐的商品、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以及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購買時确認不易退貨的商品,不适用無理由退貨的規定。
我們如果要退貨,需要保證商品的完整性,某些商品雖然我們拆封了,但是并不影響商品的完整性的話,商家無法以此為理由拒不同意退貨的。
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如果消費者與經營者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當然,如果我們是因為産品質量問題有理由退貨,經營者是要承擔運費的,這個時候千萬不要自己傻傻地承擔運費。
四,
網購如何避免财物兩空?
消費者下單前要“三看一參考”,看商家主體信息、看商品詳情描述、看購物需知聲明,參考購物評價。要注意保存電子證據、商家承諾、聊天記錄等。
消費者下單時,可選擇第三方支付平台進行擔保交易,通過第三方平台支付後,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商家打款前仍未收到商品,應及時與商家聯系,并延長交易時間。
消費者收到商品時應當面進行核驗,檢查無誤,再确認付款。如果商品存在問題,可及時申請退款,在未收到商品前不可提前确認收貨。
消費者付款後應注意,賣家如不發貨并拉黑,有可能涉及詐騙,應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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