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一:是“元初元年”,還是“永初元年”?
《後漢書》圖一
《後漢書•蔡倫傳》載:“元初元年,鄧太後以倫久宿衛,封為龍亭侯,邑三百戶。後為長樂太仆。四年,帝以經傳之文多不正定,乃選通儒谒者劉珍及博士良史詣東觀,各雠校(chóujiào)(漢)家法,令倫監典其事。”元初,是漢安帝的第二個年号。是說,蔡倫受封龍亭侯的時間是漢安帝元初元年,即公元114年;監典東觀校書的時間是漢安帝元初四年,即公元117年。
然而,這一記載,卻與同書其它地方的記載相矛盾。
《後漢書•安帝紀》中關于東觀校書的記載是:“永初四年二月,诏谒者劉珍及《五經》博士,校定東觀《五經》、諸子、傳記、百家藝術,整齊脫誤,是正文字。”
《後漢書·馬融傳》的記載是:“永初四年,拜為校書郎中,詣東觀典校秘書。”
《後漢書•皇後紀》中也有關于劉珍等東觀校書的曆史記載,時間為永初“三年秋之後”。永初,是漢安帝的第一個年号,永初元年,即公元107年。凡此,顯而易見,與《後漢書•蔡倫傳》“元初元年,……封為龍亭侯……。四年,……令倫監典其事”所載不符。
若此說成立,《後漢書•蔡倫傳》中的“元初元年”就有誤,“永初元年”才正确。蔡倫封龍亭侯的時間也應提前到公元107年,即漢安帝永初元年;蔡倫監典東觀校書的時間也當在公元110年,即漢安帝永初四年。這都要比《蔡倫傳》中所說的時間提前7年。再說,根據《後漢書•蔡倫傳》“(漢和帝)元興元年(105)奏上之,帝善其能,自是莫不從用焉”的記載推斷,蔡倫在公元107年封龍亭侯的時間應該更切合實際。
何況,對蔡倫很是器重的鄧綏已在漢和帝永元十四年(102)成為母儀天下總攝内宮的皇後。永初元年,14歲的漢安帝劉祜(hù)剛剛嗣位,鄧後的權力炙手可熱,蔡倫被封侯的事何必一推再推,要等到9年之後的公元114年?
至于蔡倫監典東觀校書的時間在公元110年,既有《後漢書•安帝紀》的記載,又有《後漢書•馬融傳》等章節的記載,與蔡倫封侯的時間相互印證,更确切無疑。
在《齊魯學刊》2000年4期刊載的文章《發明家蔡倫生平事迹考》中,作者劉光裕認可并堅持這個觀點。故本書也以“永初元年”,即公元107年封蔡倫為侯這一時間為準。
質疑二:先任中常侍,還是先任尚方令?
《後漢書》圖二
蔡倫在受封龍亭侯之前,所居職位,一般認為是先任中常侍,後加位尚方令。依據是《後漢書•蔡倫傳》所載:“建初中,為小黃門。及和帝即位,轉中常侍……後加位尚方令。”持此說者,并以鄭衆為例,鄭衆在漢章帝繼位後就已升任中常侍,到和帝時,又加位鈎盾令。
不過,也有人認為,中常侍俸祿二千石(dàn),而尚方令僅是與小黃門同級的六百石官,所以,中常侍蔡倫不可能兼任尚方令。其理由有四:
首先,《後漢書•蔡倫傳》的寫作順序不是正叙,而是倒叙。《後漢書》給帝後皇族寫的一生大事稱“紀”,是編年史,必須按年月順序編寫;給臣下寫的稱“傳”,是以事迹為主,不一定依任職順序叙述。《後漢書•蔡倫傳》主要寫蔡倫發明造紙過程,故信筆拈來,蔡倫兼尚方令的具體時間就無需詳提,任中常侍的年份也隻是含混說“及和帝即位”,這并不完全等同是和帝即位的當年公元88年。這一年,蔡倫才是一個26歲的小青年呀!但何以先提中常侍,後提尚方令呢?這是後代史家,為尊敬蔡倫采用的倒叙筆法,也是寫作傳記的慣例。
看來,這一刨析太高深!怎麼也難以讓人腦洞大開。
如果《後漢書》作者範先生、範教授、或範太守後來不被陷害緻死,一直活着多好,至少多活十年、二十年多好!我們可以徑直去問問他,起碼,他會有更多的時間加注些說明留下來。
其次,有史料可證,和帝時中常侍僅提鄭衆,未提蔡倫,說明蔡倫這時還不是中常侍。
和帝即位時年僅10歲,窦太後臨朝,其兄大将軍窦憲專權,朝廷上下沒有不歸附他們的。隻有鄭衆一心向着王室,不做外戚黨,皇帝非常信任他。公元92年(漢和帝永元四年),和帝與中常侍鄭衆密謀,突然罷免了大将軍窦憲,除其全部黨羽。關于此項密謀,事前蔡倫并不知道,表明當時他并非中常侍,與鄭衆比較,資曆尚淺。其它史料,寫和帝時亦無“中常侍蔡倫”的記載。
另外,史載“中常侍蔡倫”的提法,均在和帝之後。雖《後漢書·五行志四》同時提到了鄭衆與蔡倫,但也未說和帝一即位,就擢(zhuó)升蔡倫為中常侍。其它,如司空周章欲謀廢鄧太後及謀殺太後信任的中常侍蔡倫,以及蔡倫上奏太後稱何敞詐病不朝,都是和帝駕崩、鄧太後臨朝之後的事,遠比蔡倫任尚方令革新造紙的時間晚。
《東觀漢記》和《後漢書》《蔡倫傳》中“元興元年奏上(之),……,(故)天下鹹稱‘蔡侯紙’”的話,也不能理解為“從公元105年那一年起,人們就稱其紙為‘蔡侯紙’”,因為“蔡侯紙”是蔡倫被封侯之後才會有的叫法。
還有,中常侍職位是宦官中的高層領導,有較高的級别,跟随皇上左右,以備皇上退朝後顧問應答、掌理文書、傳達诏令等。如此重任,哪能撥冗(rǒng)再去兼任小而繁忙的尚方令?
所以,蔡倫是從尚方令升任(挂職)中常侍,而非中常侍加位(兼職)尚方令。
但史書中提到鄭衆也是“中常侍加位鈎盾令”,蔡倫怎麼就不可以“中常侍加位尚方令”呢?中常侍屬虛職,尚方令和鈎盾令屬實職,虛職兼實職、大職兼小職未嘗不可,曆來有之。譬如,現在的市委常委可以兼任所轄某縣縣委書記或縣長,省委常委可以兼任所轄某市市委書記或市長。
總之,問題提出來,留給讀者和專業蔡倫研究者定奪。
《後漢書》圖三
本書仍以《後漢書•蔡倫傳》為依據:蔡倫先任中常侍,時間是公元88年(漢章帝章和二年);後加位尚方令,時間是公元89年(漢和帝永元元年)。
嗬,再說了,官場上的事很變臉,哪能一時說得明白!
(《蔡倫紙話》選編六十八)
(文/沙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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