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不韋,生年不詳,死于公元前235年,濮陽(今河南濮陽縣)人,後來到韓國經商,成了家累千金的陽翟大賈人。
秦昭王四十二年(公元前265年),安國君為秦太子。安國君有子二十餘人,中男名子楚。子楚母夏姬不喜歡他,使他為秦質子于趙。子楚在趙為質期間,由于秦數攻趙,子楚在趙沒有受到禮遇,車乘進用不饒,居處困。呂不韋恰巧到邯鄲做生意,見到子楚,認為“此奇貨可居”。他要用金錢資助子楚,幫助他謀取王位繼承人的資格。他回家跟父親說:“耕田之利幾倍?”父親說:“十倍”。“珠玉之赢幾倍?”父親說:“百倍。”“立國家之主赢幾倍?”父親說:“無數。”他說:“今力田疾作,不得暖衣餘食,建國立君,澤可遺世。願往事之。”呂不韋的父親同意了兒子的看法。從此,呂不韋便棄商,從事政治活動。
呂不韋了解到安國君寵幸華陽夫人,華陽夫人無子,而能立嫡嗣者又獨華陽夫人。呂不韋以五百金與子楚,為進用,結賓客。他又以五百金買奇物玩好,自奉而西遊秦,求見華陽夫人姊,而皆以其物獻華陽夫人。因言子楚賢智,結諸侯賓客遍天下,常曰“楚也以夫人為天,日夜泣思太子及夫人。”夫人大喜。于是,呂不韋因使華陽夫人之姊,進一步勸說夫人立子楚為嗣:“今子楚賢,而自知中男地,次不得為嫡,其母又不得幸,自附夫人。夫人誠以此時拔以為嫡,夫人則竟世有寵于秦兵。”華陽夫人認為說得對,因求立子楚為嫡王,安國君許之,決定以子楚為王位的繼承人。
秦昭王五十年(公元前257年),子楚與呂不韋歸秦。秦昭王五十六年(公元前251年)卒,孝文王(即安國君)為王,立子楚為太子。第二年,孝文王卒,子楚立,是為莊襄王。”莊襄王元年,以呂不韋為丞相,封文信侯,食河南洛陽十萬戶。”莊襄王三年(公元前二四六年)卒,太子政立為秦王,就是後來的秦始皇,尊呂不韋為相國号稱“仲父”。呂不韋從莊襄王元年(公元前249年)起,到秦王政十年(公元前37年)止,當丞相的時間共有十三年。秦王政繼承王位時,隻不過十三歲,事實上很多重大的政治、軍事活動都是由呂不韋替他完成的。在這期間秦對六國的戰争取得了不少次的勝利,為統一六國增強了更大的優勢。
《呂氏春秋》《漢書•藝文志》著錄雜家言二十家四百三篇,《呂氏春秋》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書,也是這一類書的創始者。《藝文志》說,《呂氏春秋》有二十六篇,自注曰:“秦相呂不韋輯智略士作”,“兼儒、墨,合名法”。《呂氏春秋》确是“兼”“合”“諸子百家”各派學說編集而成的一部著作。據《呂氏春秋•序意》記,書成于秦王政八年。
《史記》曾記書的緣起經過時,呂不韋為秦相國:當是時,魏有信陵君、楚有春申君、趙有平原君、齊有孟嘗君,皆下士喜賓客以相傾。呂不韋以秦之強,羞不如,亦招緻士,厚遇之,至食客三千人。是時諸侯多辯士,如荀卿之徒,著書布天下。呂不韋乃使其客人人著所聞,集論以為八覽、六論、十二紀,二十餘萬言。以為備天地萬物古今之事,号曰《呂氏春秋》。布鹹陽市門,懸千金其上,延諸侯遊士賓客有能增一字者予千金。
《史記•十二諸侯年表》說:“呂不韋者,秦莊襄王相,亦上觀尚古,删拾《春秋》,集六國時事,以為八覽、六論、十二紀,為《呂氏春秋》”。“八覽”是全書的開頭,故《呂氏春秋》又名《呂覽》。
今存本《呂氏春秋》的目次為:十二紀、八覽、六論,共二十六篇。每篇各有子目,合計子目共百六十篇。
《呂氏春秋》想把諸子的學說統一起來。《不二》說:“夫齊萬不同,愚智工拙皆盡力竭能,如出乎一穴。”《用衆》(一作《善學》)說:“物固莫不有長,莫不有短,人亦然。故善學者,假人之長以補其短。”它舉了一個通俗的例子說:“天下無粹白之狐,而有粹白之裘,取之衆白也。夫取于衆,此三皇五帝之所以大立功名也。”
《呂氏春秋》兼畸儒、道,其中又較倚重于道家。《序意》:維秦八年(即秦王政即位八年),歲在涒灘,秋甲子朔。朔之日,良人(君子)請問十二紀。文信侯曰:嘗得學黃帝之所以誨颛顼矣,爰[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為民父母。”蓋聞古之清世,是法天地。凡十二紀者,所以紀治亂存亡也,所以知壽夭吉兇也。上揆之天,下驗之地,中審之人。若此,則是非可不可無所遁矣。天曰順,順維生;地曰固,固維甯;人曰信,信維聽(聖)。三者鹹當,無為而行。行也者,行其理也。行(其)數,循其理,平其私。夫私視使目盲,私聽使耳聾,私慮使心狂,三者皆私設,精(甚)則智無由公;智不公,則福日衰,災日隆。
盡管《呂氏春秋》是呂不韋“使其客人人著所聞”而“集論”成功的,但《序意》既冠以“文信侯曰’,即使不出于呂不韋自己的手筆,也必然經過他的同意,從而《序意》無疑是有他的見解。文中“法天地”的思想,“天曰順,順維生;地曰固,固維甯;人曰信,信維聖;三者鹹當,無為而行”的思想,以及“行其數,循其理,平其私”,以達到崇“公”的思想,都是所謂黃老道德思想。這一思想在書中有多處闡述。
《呂氏春秋》在政治思想上有因襲儒家的地方,贊成儒家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理論,反對家天下,讴歌禅讓。《執一》說:“為國之本在于為身。身為而家為,家為而國為,國為而天下為。故曰:以身為家,以家為國,以國為天下。”《似順》說:“世主之患,恥不知而矜自用,好愎過而惡聽谏以至于危。”《貴公》:“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人之天下也。”以下引《呂氏春秋》均隻注篇名。
這些明顯是跟秦王政的思想相反的。《呂氏春秋》主張繼續分封諸侯,保持貴族制度。《慎勢》說:“觀于上世,其封建衆者其福長,其名彰。”戰國末年消滅諸侯割據走向統一,是當時的趨勢。主張分封諸侯的觀點是倒退的,也違反秦國一向崇尚法治的思想。但它又主張政治上的統一,《謹聽》說:“亂莫大于無天子”,《執一》說:“軍必有将,所以一之也;國必有君,所以一之也;天下必有天子,所以一之也;天子必執一,所以專之也。一則治,兩則亂。”這些又是法家思想。《察今》說:“故治國,無法則亂,守法而弗變則悖;悖亂不可以持國。世易時移,變法宜矣。”這是很顯明的法家思想。《義賞》說:“賞罰之柄,此上之所以使也。其所以加者義,則忠信親愛之道彰。”法家的賞罰跟儒家禮義揉合在一起,它的政治、道德思想是儒法兼而有之。
《上德》說,“為天下及國,莫如以德,莫如行義,以德以義,不賞而民勸(勸善),不罰而邪止,此神農黃帝之政也。”這是把儒家“德”的政治思想跟道家結合起來。道家非樂,所謂“五音令人耳聾”。儒家則非常重視音樂的教化作用。《大樂》:“音樂之所由來者遠矣,生于度量,本于太一”,意謂“道”是音樂産生的本源,也是把道家儒家揉合在一起。
《孟冬紀》下面,編入《節葬》、《安死》兩篇,是企圖将儒家的“孝親”跟墨家的“節葬”調和起來。在名實關系上,《審應》說:“取其實以責其名,則說者不敢妄言。”《審分》:“按其實而審其名,以求其情;聽其言而察其類,無使放悖。”這些皆采納了唯物論者在名實關系的觀點。《呂氏春秋》對于陰陽家的《月令》很重視,它把“月令”作為十二紀的架子,而十二紀是全書的主要部分。《月令》分“孟春之月”等十二月,即分春、夏、秋、冬四季,每季又分孟、仲、季三月。
《呂氏春秋》所說的采納各家之長,說不上是對各家學說的批判繼承和總結,提出新的思想體系,隻是把各家學說,拼湊調和起來。因書成于衆人之手,不免有所重複、抵牾。明顯有重複的,如吳起被王錯陷害,由西河出走的故事,重複出現于《長見》、《觀表》兩篇,而且文字大體相同。重複的還有《節葬》與《安死》,《去尤》與《去宥》,《應同》與《召類》等都是一意而分成兩篇。如《應同》與《召類》兩篇内容都是講天人感應之說,而内容自相矛盾。如《大樂》反對墨子的非樂,《振亂》反對墨子“非攻”、“救守”,而《當染》卻又以墨子的觀點立論。
戰國末年,随着政治統一趨向的明顯而産生了《呂氏春秋》這部企圖調和諸子的著作。但它又存在不少的矛盾。它既主張統一,又主張分封,并反對君主**。《恃君覽》:“置君,非以阿君也。置天子,非以阿天子也。置官長,非以阿官長也。”這種思想是跟秦王政的思想對立的。
《呂氏春秋》保存了許多古代遺文佚事,有較高的史料價值,特别是保存了不少有關農業技術的記載,是寶貴的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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