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精利用最新錄得數據做的研究報告之184期:
破解保險業難題:第三次估計财險公司固定成本率!
先說結論:
1、财險行業的固定成本率究竟有多高?
财務管理理論認為,企業的固定成本是剛性的的,随着銷售收入的增加,固定成本率逐步降低,單位固定成本支撐的收入逐步提高,這被稱為經營杠杆。
任何一個行業都會享受經營杠杆帶來的好處,這不是保險行業獨特的盈利模式。
微觀經濟學理論認為,一個企業能以低于兩個或更多企業的成本為整個市場供給一種物品或者服務時,這個行業就存在自然壟斷(曼昆,經濟學原理,微觀經濟學分冊第八版,305頁)。
那麼問題來了,我們如何判斷大公司和中小公司的成本差異?
變動成本?(包含市場成本和賠付成本)
固定成本?
本文利用我們市場調查的結果,試圖将各個類别保險公司的固定成本率進行估計,以供業内保險公司參考和對标。
2、我們最新的估計結果表明,2021年度财險行業固定成本率(不含理賠人員薪酬)9.8%,或者11%(含理賠人員薪酬在内,理賠人員薪酬占比約1.2%)。
從時間趨勢來看,行業固定成本率呈下降趨勢,已經從2014年的12.0%下降到2021年9.8%,但中間2020年和2021年有所波動。
主要原因在于,受疫情影響和車險綜合改革,保費增速放緩,而固定費用支出剛性難以短期調整。
此外,2014-2021年期間,财險行業保費累積增速約83%,年均增速10%;而固定成本累積增速50%,年均增速為6%。
固定成本增速約為保費增速的60%。這一結論可供各家公司編制預算時酌情參考!
3、基于上述公式,我們彙總計算了不同規模類型公司的固定成本率(不含理賠人員薪酬)。
老三家固定成本率由2014年的9.5%逐漸下降到2021年的7.9%左右,八年間累積下降了1.6個百分點!平均每年下降0.2個百分點。
TOP4-8的公司排名基本未變,這些公司的固定成本率約為11%,要明顯高出老三家3個百分點左右。
從趨勢來看,2021年相比2014年下降了1.2個百分點!
從近兩年來看,TOP9-20公司的固定成本率高出TOP4-8類型公司約4個百分點,大約為15%。
這些公司在2021年的保費規模介于60-200億元之間。
TOP21-40公司,2021年保費規模介于20~60億元之間,該類公司的固定成本率與TOP9-20相差不大。
可能的主要原因是,該類型中集中了多數的政策性保險公司,如陽光農業、中原農險等政策性保險公司,攤薄了固定成本率。
TOP41-END公司中,約有6成公司2010年以後成立的。從時間趨勢來看,截止到2020年之前此類公司的固定成本率始終維持在25%以上,相比前一類型高出10個百分點。
值得關注的是,2021年度該類公司的固定成本率下降了約2個百分點,遠高于其他類型的公司。
4、“13精”估算了理賠人員薪酬對固定成本率的影響,大約會讓固定成本率提高1個百分點左右!
正文:
固定成本率是實現公司盈利的關鍵因素。不同規模類型财險公司的固定成本率到底是多少呢?相信很多小夥伴們都想知道答案。
然而,這無疑是非常困難的一道計算題。
去年,“13精”估算了财險公司固定成本率,引發了市場小夥伴的熱烈讨論。可見 破解保險業難題:财險公司的固定成本率究竟有多高?
本次,我們結合2021年度财險公司年報及附注信息,再次估算财險公司的固定成本率。
1
如何推算财險行業的固定成本率?
固定成本,顧名思義,就是除與業務直接相關發生費用以外的所有成本。
從利潤表科目來看,固定成本主要包含在業務及管理費中。此外,賠付支出中理賠人員薪酬也應該算作固定成本的一部分。
即使業務及管理費科目中,我們也無法找到每家公司業務及管理的明細科目,無法剔除其中的市場變動費用,也就無法計算出公司的固定成本率。
“13精”通過調研各種類型公司的市場變動費用率,進而從業務及管理費中“剔除”了變動成本部分,詳細推算邏輯可見下文:
第一步,通過市場調研,“13精”分别确定了TOP3、TOP4-8、TOP9-20、TOP21-40、TOP41-END中不同類型财險公司與獲取業務直接相關的變動費用率。
實際上,除政策性保險業務外,在險種結構相同、規模近似的公司中,其獲取業務産生的變動費用率理論上應該相差不大,這也是我們能夠進行“抽樣”調研的基礎。
第二步,修正和平滑。除專業公司外,我們按照保費規模大小分為TOP3、TOP4-8、TOP9-20、TOP21-40、TOP41-END五類,五種類型公司的變動費用率依次略有調增。
涉及專業公司、或存在政策性業務規模較大的公司,我們依據其主要經營險類特征再次調整其變動費用率。
第三步,根據變動費用率與原保費收入數據,計算各家公司的變動費用,并進一步扣除手續費及傭金、稅金及附加,得到業務及管理費中的變動費用。
第四步,我們使用各家公司财報中業務及管理費減去第三步中計算出的變動費用,進而得到各家公司的固定費用額。
第五步,基于第四步計算出的各家公司固定費用與原保費收入的比值,作為各家公司的不含理賠人員薪酬的固定成本率。
第六步,基于過去6年現金流量表中“支付給員工的薪酬”,以及利潤表中“業務及管理費”科目明細項下“支付給員工的薪酬”,以二者的差額作為理賠人員薪酬的估算值。
算法依據是,現金流量表中的員工薪酬是全面的,而利潤表中的員工薪酬計入兩部分,理賠人員薪酬進賠款支出,而剩下的所有人員的薪酬則進入業務及管理費。
利用6年的數據則是為了減少會計準則差異産生的波動(收付實現制與權責發生制的差異)。
根據某公司年報職工薪酬,基于上述方法計算而得,理賠人員薪酬占原保費收入的比重約為1.2%。
基于理賠人員薪酬占比,并結合第五步計算的結構,進而估計出含理賠人員薪酬的固定成本率。
2
财險行業的固定成本率狀況
2021年度财險行業原保費收入1.3萬億元,固定成本為1320億元,行業固定成本率(不含理賠人員薪酬,下同)9.8%。
從時間趨勢來看,行業固定成本率呈下降趨勢,已經從2014年的12.0%下降到2021年9.8%。但2020年和2021年有所波動。
主要原因在于,受疫情和車險綜合改革,保費增速趨緩,而固定費用支出剛性難以短期調整。
需要說明的是,由于涉及估算,剔除了部分公司樣本,故有效公司樣本數量為75家,上述數據是基于75家公司加總計算而得。
3
不同規模類型公司的固定成本率
基于上述公式,我們彙總計算了不同規模類型公司的固定成本率。
老三家固定成本率由2014年的9.5%逐漸下降到2021年的7.9%左右,八年間累積下降了1.6個百分點!平均每年下降0.2個百分點。
TOP4-8的公司排名基本未變,這些公司的固定成本率約為11%,要明顯高出老三家3個百分點左右。
從趨勢來看,2021年相比2014年下降了1.2個百分點!
從近兩年來看,TOP9-20公司的固定成本率高出TOP4-8類型公司約4個百分點,大約為15%。
這些公司在2021年的保費規模介于60-200億元之間。
TOP21-40公司,2021年保費規模介于20~60億元之間,該類公司的固定成本率與TOP9-20相差不大。
可能的主要原因是,該類型中集中了多數的政策性保險公司,如陽光農業、中原農險等政策性保險公司,攤薄了固定成本率。
TOP41-END公司中,約有6成公司2010年以後成立的。從時間趨勢來看,截止到2020年之前此類公司的固定成本率始終維持在25%以上,相比前一類型高出10個百分點。
值得關注的是,2021年度該類公司的固定成本率下降了約2個百分點,遠高于其他類型的公司。
此外,不難發現,2021年度不同類型财險公司的固定成本率均有一定程度下降,也對公司綜合費用率産生了一定影響。
盡管2021年行業保費增速承壓,但各家公司為了應對車險綜合改革導緻的賠付率上升,都在拼命縮減固定費用。
“13精”計算了不同類型公司的綜合費用率,2021年度不同類型公司的綜合費用率均産生了較大降幅。
其中,老三家綜合費用率下降7.3個百分點;降幅最大的是TOP41-END類型公司,綜合費用率下降10.2個百分點。
進一步,“13精”計算了不同類型公司的綜合賠付率,2021年度不同類型公司的綜合賠付率均有較大提高。
其中,老三家綜合賠付率提高7.2個百分點;提升幅度最大是TOP4-8類型公司,綜合賠付率提高了10.4個百分點。
從綜合成本率來看,TOP3、TOP9-20類型公司略有下降,變化并不大;TOP4-8、TOP21-40類型公司約有兩個百分點的上升。
值得關注的是,TOP41-END公司存在較大幅度下降,下降幅度約有4.6個百分點。
為估算固定成本率,我們有效樣本數量為75家,TOP41-END,是排名在第41至75家的公司彙總。
該類公司綜合成本率的下降,主要是由于費用率下降産生的。
由此來看,大部分公司綜合賠付率的上升,抵消了公司費用率的下降。
或者,可貼切地可以理解為,公司努力控制下調費用率,以應對由于車險改革導緻的賠付率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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