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江西省南昌高新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該案被告人範某惡意拖欠220餘名農民工工資,共計人民币623.54萬元,經勞動監察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币十五萬元。
該案系江西近年來涉案金額最大,受害人人數最多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
基本案情
範某挂靠于南通市凱發建築勞務公司,2018年8月,他以該公司名義從築地建築有限公司承接南昌新力公園一号項目。
2018年9月至2020年1月間,作為該項目勞務分包的實際負責人,範某陸續雇傭泥工、木工、瓦工、鋼筋工等20餘個農民工班組進場施工。施工結束後,築地公司已向南通凱發公司支付了1967萬餘元的勞務費,但範某未将收到的勞務費全部支付給農民工。
2020年1月,因拖欠民工工資,該項目處于停工狀态,築地公司又以商業承兌彙票的形式,結算100萬元給南通凱發公司用于發放拖欠的民工工資,但範某收到彙票後,仍未付清拖欠的民工工資。2020年10月,南昌市高新區勞動監察局下達勞動保障監察期限整改指令書,範某依舊拒不整改。
工人們屢次讨要工資無果後,陸續前往南昌市高新區勞動監察局反映被拖欠工資情況,南昌市高新區人民檢察院依托“兩法銜接”工作機制,發現範某欠薪數額大、涉及人數多,被欠薪工人訴求強烈,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行為可能涉嫌犯罪,遂依法啟動監督程序。
2021年2月,建議南昌市高新區勞動監察局向公安機關移送犯罪線索,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并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公安機關搜集、固定相關證據,促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2021年10月,被告人範某被抓獲歸案。
案件經驗總結
在案件偵查、審查起訴、法院審理階段,檢察院依法主動履職,實現“三個效果”相統一。
一是采取自行補充偵查和協調公安機關配合的方式補充偵查、完善證據,提高辦案效率,确保辦案效果。
二是堅持“為民辦實事”,拓寬渠道追讨欠薪,積極挽回工人損失。在建議高新區勞動監察局移送犯罪線索的同時,檢察機關與勞動監察局、公安、法院等單位聯動,安撫數百名欠薪工人情緒、釋法說理,引導理性維權。同時,與築地公司、相關單位部門及工人代表等共同商議所欠工資的解決方案,築地公司通過多渠道多種方式籌得薪資441萬餘元墊付給被欠薪工人,增強了執法活動的實效性,部分勞動者的勞動權益、勞動成果得到有效維護。
三是通過依法指控,嚴厲打擊“惡意欠薪”行為,踐行了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違法犯罪行為“零容忍”的檢察承諾,為勞動者合法權益構築起了刑事檢察保護屏障。
(江西南昌高新檢察)
來源: 江西政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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