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體經濟組織資格?中國婦女報全媒體記者 王春霞集體成員資格是獲取成員權益的身份證,成員的土地權利及生存資源主要依據成員身份來配置中國婦女報全媒體記者從全國婦聯了解到,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婦聯将提交一份關于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中明确成員資格認定标準的建議該建議提出兩項具體内容,明确成員資格的要素,明确成員資格取得、喪失和保留的具體情形,避免婦女因婚嫁“兩頭落空”現象,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村集體經濟組織資格?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中國婦女報全媒體記者 王春霞
集體成員資格是獲取成員權益的身份證,成員的土地權利及生存資源主要依據成員身份來配置。中國婦女報全媒體記者從全國婦聯了解到,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婦聯将提交一份關于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中明确成員資格認定标準的建議。該建議提出兩項具體内容,明确成員資格的要素,明确成員資格取得、喪失和保留的具體情形,避免婦女因婚嫁“兩頭落空”現象。
據了解,黨和國家注重保障農村婦女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2015年以來開展的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作為重點内容之一。各地在試點工作中認真落實中央關于切實保護婦女合法權益的要求。但是,目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工作中,婦女因婚姻狀況變動而無法獲得或者喪失成員資格的情況仍時有發生。認定成員資格的國家立法長期缺位,大大弱化了對集體成員權的司法保護。通過立法建立認定成員資格的統一标準,已迫在眉睫。
2020年6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起草工作正式啟動。全國婦聯建議将認定成員資格納入正在起草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并明确如下内容:
一是明确成員資格的要素。将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所在村組生産生活,以土地為基本保障,與該集體經濟組織形成權利義務關系作為實質要素,将戶籍作為形式要素,采用實質要素并參考形式要素規範成員資格的認定。
二是明确成員資格取得、喪失和保留的具體情形。成員資格的取得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則。原始取得的家庭成員衍生的新生農業人口,無論男性或女性均可取得成員資格。法定取得不再排斥婚入男性,即婚入女性與婚入男性均可在配偶所在集體取得成員資格。成員資格的喪失遵循成員資格唯一性原則,應防止婦女因婚姻狀況變動而喪失成員資格。成員資格的保留遵循防止成員資格“兩頭落空”原則。應将未取得其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農嫁女等群體納入保留成員資格之列,從根本上堵住成員權受損的漏洞。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