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中國傳統文化的朋友,大都聽過這麼一句話,即:一日夫妻百日恩!
但是,這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卻很少有人能夠講得清楚。
為什麼?
因為許多人往往理所當然地認為,這句話所強調的是夫妻之間恩情重,就算是隻做了一天的夫妻,也一樣會有百日的恩情。
而這樣的解釋看似合理,但是,其實卻有許多漏洞。
為什麼如此說呢?
我們看一天的夫妻,又怎麼可能會有百日的恩情呢?甚至可以說,這一種解釋明顯就已經超出了常理之外。
所以,這樣的解釋并不完全正确。
那麼,古人所講“一日夫妻百日恩”,到底是什麼意思?
我們先看這句俗語的出處,也就是明代時期蘭陵笑笑生在《金瓶梅詞話》第73回所說,即:
“常言一日夫妻百日恩,相随百步也有徘徊之意,一個熱突突人兒,指頭兒似的少了一個,如何不想不疼不思念的!”
意思是說,在身邊如此相熟的人,說沒就沒了,哪有不思念或不尋覓的道理,就算是相随百步的兩個人,臨近離開時,都會有徘徊之意,何況是夫妻。
因此,“一日夫妻百日恩”這句話中的前一個“日”,應讀“ rì”音,意思是一天十二個時辰之意,而第二個“日”字,則應該讀“mi”音,即通“覓”這個字。
所以,“一日夫妻百日恩”就應該讀成“一日夫妻百日(覓mi),否則,就誤解了這句話俗語的本義了。
換句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并不是講做一天的夫妻,就應該有一百天的夫妻情分,而是講夫妻之間的情分深似海,一旦兩個人分開,就算用一百種方式來尋覓與思念都不為過之意。
更何況若解釋成一日夫妻就相當于百日恩情的話,那麼,就會讓人覺得夫妻之間的情分就像是交易一樣,這當然是一種很深的誤解了。
正是有鑒于此,我們才講“一日夫妻百日恩”中的第二個“日”字,應該讀成“mi”,通“覓”這個字之意。
當然,也唯有這樣讀起來,才能更加契合這句俗語的本義。
換句話說,如果你不知道“日”這個字有兩個讀音的話,那麼,解釋起來就容易産生誤解,甚至被人當成笑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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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資料重點引自《金瓶梅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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