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如何飛起來的?首先,要明确“自由”的含義将曆代思想家賦予“自由”的各種文化外衣剝掉,其初始本義就是“不受約束、不被限制”如果表述得更完整一些:自由就是行為主體“不受約束、不被限制”的存在狀态,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人是如何飛起來的?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首先,要明确“自由”的含義。
将曆代思想家賦予“自由”的各種文化外衣剝掉,其初始本義就是“不受約束、不被限制”。如果表述得更完整一些:自由就是行為主體“不受約束、不被限制”的存在狀态。
從這一意義上看,毫無疑問,馬克思是正确的。不僅人沒有先天自由,天下所有生命體都不存在“不受約束、不被限制”的自由。
其一,人的行為不是自由的。
我們從兒童時期就開始體會到行為的不自由,明明不想吃青菜,大人們變着花樣地哄你吃青菜;明明不想撒尿,睡覺前非要你到洗手間站半天才能上床。随着年齡的增長,各種行為規範更是五花八門:上學不能遲到、上班不能早退、談戀愛不能腳踩兩隻船、婚後要忠實于愛情、年紀大了不能吃高脂肪。時間、空間會限制你,金錢、法律會限制你。
其二,人的思想不是自由的。
“思想”、“意志”本質上屬于意識内容。意識内容依存于人的社會活動、依存于人們的社會地位和社會關系,其本身既不獨立、也不自由。人們的思想、意志要受到社會環境、生活條件的影響、制約,隻有不斷地修正、調整自己的思想、意志,方能在一定的社會環境中生存下去。畢竟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社會意識是社會存在的反映。
其三,人的基因不是自由的。
基因隻是生命體的生長密碼箱,裡面的“密碼”都是生命體在生存實踐中存放進去的。“密碼”以及“密碼箱”本身不存在任何自由。基因突變形成癌細胞,或者是外界因素,或是隐形遺傳。老祖宗給“我”的基因不會成為謀害我的元兇。如果基因擁有随時背叛她主人的自由,那就不用老秦人發明“五馬分屍”了,體内數萬億的基因就能将人消解于無形。
慢說是“人”,就是自然界裡的魚兒、蝶兒擁有“不受約束、不被限制”的自由嗎?兒時的我們,誰沒有捕捉過蝶兒,并殘忍地将其分屍;現在的我們,誰沒有見過捕魚,并對其大塊朵頤。老虎出洞都要小心地望三望,更何況那些鼠輩、蟲輩。
那麼,這個世界上是否根本不存在自由?
倘若這個世界本身就沒有“自由”,那我也就不會冒出對“不受約束、不被限制”的向往了。
阿多諾說:自由不是來自某種先驗的信念,而是來自“壓迫”。那麼一塊“和田玉”被天山山脈“壓迫”了千萬年之久遠,它好像從沒“渴望”過自由啊?
“自由”無論是康德主張的來自某種道德信念,還是阿多諾主張的來自外界壓迫,都沒能觸及到“自由”的存在基點,即沒有找到“自由”的真正承載體。
其次,要明确“自由”的承載體。
怎樣才能計算出兩棟樓房之間的距離,答案很簡單:明确質點。有了兩樓的質點,就有了唯一精确的答案;沒有質點,就會有一萬個“正确答案”。估計洛克、康德以及他的朋友們的數學基礎比較薄弱,在測量“人”與“自由”之間的距離時,拿着尺子就開量。“自由之袍”倒是做了很多套,可哪一套都很不合體。
盡管人們對“自由”含義的解析存在很多、并且很大的分歧,但無論怎樣解析,“自由”都必然蘊含着“心靈期待”。康德的“道德信念”蘊含着成為品行高尚人的心靈期待,阿多諾的“反抗壓迫”蘊含着掙脫約束、限制的心靈期待。脫離心靈期待的“自由”,既無必要、也無意義。“和田玉”之所以不為自己争取自由,是因為它沒有心靈期待,“孫猴子”僅被五指山壓迫了五百年便渴望獲得自由,因為它有心靈期待。
人們的行為自由、思想和意志自由,皆源自于他的心靈期待。離開心靈期待、離開心靈的選擇,行為自由毫無意義,思想、意志自由不複存在。兒子想出門玩耍,母親則給他玩玩具的自由、吃糖果的自由、看動漫的自由,就是不給出門的自由。兒子會覺得自己擁有自由嗎?會因心靈期待以外的“自由”而無比開心嗎?
獄警告訴你:“我們這裡的犯人很自由”,你信嗎?
——這個監獄每周三、五下午兩點至五點,外加星期天,犯人們可以在監舍和洗漱房之間随意走動。犯人們在每周一、二、四、六,外加三、五上午的緊張勞動和學習後,也可以在監舍内依自己的心情想坐就坐,想站就站、想躺就躺。犯人們不但有很多選擇,更本質的是通過選擇他得到了心靈愉悅,所以犯人們在享受自由。顯然,獄警沒有說謊。
太監告訴你:“整個國家就屬太子最沒自由”,你信嗎?
——淩晨5點,太子困得一塌糊塗,但他必須要起來整理梳妝,穿戴整齊後去觐見母後、觐見皇上。上午一邊羨慕着阿哥們在大殿外奔跑玩耍、一邊苦苦背讀着禮樂詩書。下午一心想去騎馬狂奔,但不得不陪着父皇處理朝政。晚上想到婢女住處看望一天未見的宮女小靖,太監說這不成體統。一天二十四小時,沒有一件事是自己“心靈期待”的。顯然,太監沒有說謊。
如果,監獄犯人的心靈期待不是“洗洗涮涮、走走站站”,而是在草原上策馬揚鞭,那他就是這個世界上最不自由的人了。如果,太子的心靈期待不是“奔跑玩耍、看望小婧”,而是光宗耀祖、創建偉業,那他就是這個世界上最自由的人了。
所以說:自由的承載體不是人、不是生命體,而是他對她的心靈期待。
隻要心靈期待得到滿足,他就擁有自由;隻要心靈期待未能滿足,他就失去自由。擁有心靈便擁有對自由的追求,失去心靈便失去對自由的渴望。
如果說自由的質點是“不受約束、不被限制”,那麼,人的質點則是心靈。
所以,自由的真正擁有者不是“人”,不是人的行為,不是人的意志或思想。那些努力為“人”、為人的行為或思想做出“自由之袍”的思想家,之所以受到馬克思的尖銳批評,原因就在于他們總以為在“人”的身上先驗地存在“自由”。
自由的真正擁有者是心靈。心靈與生俱來,自由與心俱來,先驗擁有自由的是心靈。并且,心靈期待的滿足是自由的最高本質。監獄犯人期待“洗洗涮涮、走走站站”,所以他享有自由;帝國太子期待“奔跑玩耍、看望小倩”,所以他沒有自由。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的哲學依據在于:擁有自由,意味着心靈期待得到滿足,生活充滿陽光;失去自由,意味着心靈期待受到壓抑,生活暗無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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