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斷工齡是上世紀九十年代國企改革為精簡人員、推進改革順利進行采取的一種過渡性安置政策,在其時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引發了不少問題。此後,中央有關部門以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為由明令要求各地禁止效法,買斷工齡因此逐步退出曆史舞台。
盡管買斷工齡後,以前的視同和實際繳費年限,按政策規定依然合法有效,也可以獲得一筆豐厚的經濟補償金,這些資金可以暫時确保生活無憂,也可作為靈活就業的啟動資金,但畢竟這筆有限的資金,要确保與平衡繼續在職時的各項優厚待遇,承擔靈活就業較重的社保繳費,仍略顯不足。
面臨體制改革,30年工齡是否買斷?
事業單位改革人員轉隸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一刀切”全部改企,一種是合同工改企,正式職工尤其是管理人員,可以分流到其他保留的事業單位任職。這兩年,中央正在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求在2020年底前完成。其中,改革主要對象是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按要求全部轉企,其人員分三種方式安置:
一、少部分根據職能需要随單位職能劃轉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安置;
二、絕大部分人員剝離事業編制,全部改為企業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
三、部分工齡滿三十年、距離退休不足五年的人員,允許提前退休離崗或買斷工齡,提前交由社保接管。
退休還是要按照事業單位“退休中人”來辦理退休,除了領取比較豐厚的養老金以外,還有10多年的職業年金,也還有10多年的住房公積金,這些都是一筆巨大的福利待遇,如果買斷工齡,職業年金待遇會減少,住房公積金這幾年不可能再繳納,主要損失的是單位繳費部分。
如果你們這次改制的過程中,買斷工齡政策比較優厚,能夠按照經濟賠償的标準來買斷,再加上失業保險金等,買斷後自己還能找到合适的工作,那麼買斷還是比較劃算的;如果買斷條件是按照經濟補償金的标準補償,買斷後無法找到合适的工作,還是建議繼續上班比較好,畢竟50幾的人了,是經不住再次折騰的。
【圖文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删除】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