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留學生回國後都隻知道辦理,辦理回國證明和學位證明。很多人會忘記報到證。這對我們未來就業的各個方面會有很大的影響。
因為報到證比較少見,大部分留學生回國後對于就業的報到證了解不多,但是,就業報到證無疑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回國的留學生自然有辦理的必要。
我們在辦理留學生報到證補辦時,各地級市留學服務中心不接受國外學生的就業報到證辦理。需本人攜帶材料或郵寄至北京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相關操作。
留學生辦理報到證所需的材料
1. 将申請人個人信息網上注冊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就業登記服務系統
2. 在我國組成的外國教育科(組)(駐國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書》。
3.國外學曆學位證書(可委托留學人員服務管理中心)
4.工作單位同意接收函
5.有檔案保管權的單位或單位委托人出具的相關材料
6.身份證原件、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
郵件申請渠道
申請人可将上述指定材料的複印件郵寄至北京市相關經辦單位的具體地址。
以上材料必須經發包人核實,每份複印件應注明“本複印件與原件一緻”,并加蓋單位公章。
般會要求使用ems或者順豐寄出,注意地址一定要寫清楚,如果寄件人不是申請人自己,要在快遞備注欄備注申請人姓名等
很多留學生不理解回國工作報到證的重要性,以為報到證是“介紹信”,其實報到證是個人檔案的必備材料。留學回國人員的報到證相當于國内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報到證’。留學人員回國後到接收單位報到的證明,工齡從報到之日起計算。也是留學回國人員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時,辦理人事檔案、戶口登記等手續、評定職稱、由學生轉為幹部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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