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忠誠協議”變成“婚内财産協議”更有利于保護無過錯方。
當事人:律師,你好,我丈夫有外遇,我們簽過忠誠協議,律師你看看,我可以要求他淨身出戶嗎?
律師:你的這份忠誠協議是無效的,不能實現你的目的。
當事人:這是他自己願簽訂的,我沒有強迫他,怎麼就同有效呢?
律師:法律規定,結婚離婚自由,你看,你協議中,說如果出斬無條件同意離婚,這條本身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在财産分割上,具有排除對方權利的内容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當事人:那我該怎麼辦?
忠誠
律師:你應該簽訂“婚内财産協議”。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會遇到同樣的問題,如果很不幸,你的另一半,把曾經的海誓山盟遺忘時,對你來說,将遭受精神及物質上的雙重損害,很多人采有簽訂忠誠協議的辦法來保護自己,但忠誠協議的效力是存在瑕疵的,那該如何保護受害方呢?
在我國的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内可以約定,婚前财産為共同所有,也可以約定婚内财産歸各自所有。這一條文,也就是忠誠協議的由來,但由于忠誠協議将過錯作為離婚的所附條件,所以會出現無效情形。如果我們在婚内僅就現有财産和未來取得的财産歸屬作出約定,不與過錯、離婚挂鈎的話,協議就不存在效力問題了。所以該把你鎖在保險櫃裡的忠誠協議,換成婚内财産協議,這樣更有利于保護自己。、
出軌
二、兩人離婚,怕傷害到孩子,你可以選擇在不離婚的情況下分割夫妻共同财産
當事人:我丈夫有外遇了,把我們我們共有的房屋過戶送給小三了,氣死我了,我想離婚,但又怕傷害到孩子該怎麼辦
律師:如果你丈夫用的财産是你們的夫妻共同财産,你可以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财産為由,撤銷贈與合同。
當事人:這個要回了,那他以後還把其他财産送給别人怎麼辦,不離婚,可以分割共同财産嗎?
當事人:他存在轉移财行為,可以在不離婚情況下,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産。
感情破裂
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在一方存在轉移、隐匿财産和變賣、揮霍财産行為時,你又是考慮到離婚會對子女有影響時,你可以選擇起訴分割夫妻共同财産;如果一方的父母存在重病時,而另一方不同意你用夫妻共同财産為其治療時,你也可以起訴訟分割夫妻共同财産。
三、遇到家庭暴力,如何保護自己
當事人:我老公又是打我了,我不想過了,要和他離婚,他不同意,反而越打越狠,總跟着我,我去哪他就去哪,還去我家裡鬧,騷擾我家人,我該怎麼辦
律師:你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家暴
很多女當事人,被丈夫家暴後,不敢提出離婚,也不敢維權,就怕一但讓丈夫知道了,家暴會便本加利。2016年國家出台了反家庭暴力法,其中最大亮點就給實施家暴者,一個“緊箍咒”如果受到了家暴,你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也叫家暴禁令,法院一但下發了該禁令,實施家暴者,除了不能實施傷害行為外,還不得跟蹤,騷擾自己及家人,讓家暴者遷出居住所場等。如果實暴者違反禁令,視情節輕重程序,給予不同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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