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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逐漸疼痛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8-26 17:24:25

有一天,我突然發現自己是一個很在意腳的人。發現這件事的原因是,我偶然翻閱自己寫過的文章,竟不知何時寫了五六篇有關腳和鞋的作品。

剛懂事時,每當看到奶奶在盆裡洗她那裹得完全變形的腳時,我都好奇地站在一旁看。有時借着幫她洗腳的機會,我還會去掰折疊在她腳掌下面的一根根斷掉的腳趾。

她的那些腳趾早沒了神經,就是一層皮包着一塊塊細碎的骨頭連在腳掌上。她的腳趾沒有痛感,但是我替她疼。小的時候,我覺得那種疼是身上的疼,當一點點長大,我發現那種疼是心中的。舊社會束縛的不僅是奶奶的腳,更是她的命運,她逆來順受已經不知道抗争。除了我的大姑裹了小腳外,奶奶沒給我其他的姑姑裹腳,她對我說,既然自己疼過,就不能再讓别人疼。我根據奶奶的講述寫過一篇散文《腳大是福》。這是我文學創作中第一篇關于腳的作品。

有一年,一個戰友用一晚上時間,給我詳細回憶了他長達8年而未果的初戀。他和女友戀愛時,有一次,由于誤了回家的班車隻能步行趕夜路。女孩穿了皮鞋無法走遠路,倆人搜盡衣袋湊錢買了一雙布鞋,走了5個小時的夜路。當他倆長大工作後,卻因分隔兩地而選擇了分手。那雙鞋最後成了他們青春愛情的見證。這個故事被我寫成了一篇小說叫《布鞋》。後來在我的長篇小說裡也用到了這個故事,講述的都是愛而不能的疼痛。

再後來,又有一個戰友給我講述了他的事。他的夢想是成為軍官,而在我們當兵的時候,隻有軍官才配發軍勾鞋。為了夢想他開始拼命訓練,他的腳由于訓練受傷導緻骨質增生。因為軍勾鞋很硬又磨腳,他後來雖然當上了軍官,卻不能再穿軍勾鞋了。這事被我寫成了小說《軍勾》,它表達的是當夢想成真而夢想不在的遺憾。

又過了許久,我寫了一篇名為《軍膠》的小說。這個故事就與我自身有關了。我的舅舅想穿部隊的軍用膠鞋,母親便讓我從部隊給他郵一雙回去。那時候我一年才發一雙鞋,自己都不夠穿,隻好在軍人服務社買了一雙郵了回去。

凡是當過兵的都知道,軍人服務社的物品基本都是高仿品,我郵給舅舅的那雙鞋也不例外,可是舅舅偏偏當成了真品,一直對别人說我郵的那雙鞋非常結實。其實我知道,他認為結實的原因是他一直舍不得穿,隻有家裡來了人他才穿出來,說是當兵的外甥郵給他的。這篇小說并不是在寫親情,寫的是當軍屬的自豪。

之後,我還寫過《大頭鞋》《納底鞋》等,如果不是翻自己的陳年舊作,還真不知道自己自從能用文字表達真情實感以來,竟然不知不覺地對鞋如此關注。

我靜下心的時候琢磨過為什麼對鞋情有獨鐘,不由得想起了幾件陳年舊事。

  • 我上初一那年,大姨送了我一雙涼鞋。當天,我穿着這雙鞋去二舅家。結果剛走上山坡,人造革的鞋後帶就斷了。在前不着村後不着店的山上,我隻能趿拉着鞋走路,等走了十幾裡山路到達二舅家時,腳上已經磨出了好幾個水泡,腳火燒火燎地痛。那是我長這麼大,腳上第一次起水泡。鞋是我自己要穿的,而不是大姨逼着我穿的,我怨不到大姨。如果沒有大姨的親情溫暖着,我不知道腳上的疼痛是不是會蔓延到心上。

  • 初二那年,我哥外出打工,回家時買了一雙白色的運動鞋,他一次沒穿就視若珍寶地放在了櫃子裡。我實在受不了那鞋的引誘,在他外出的一天,穿上那雙鞋上學了。但是讓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沒等放學,那雙鞋就開裂了。斷開的皮革像是張開的小嘴翻開着,我隻要一低頭就能看見它在張嘴嘲笑我。偷穿哥哥的鞋,這事我媽是同意的,可是她也沒想到這鞋竟然如此不給她長臉。

    那天我和我媽都一籌莫展,怕我哥回到家看到鞋鬧起來。那雙開裂的鞋面目猙獰地躺在炕沿上。我簡直恨死了那些造鞋的人,可我媽無比智慧地說,咱又不認識造鞋的,恨人家幹啥,你哥要是不買回來你也不會穿,他穿也是壞,這事怨不得你。這件事是怎麼和我哥了結的我忘了,但直到現在我都能清楚地記得那天的忐忑不安。

  • 時隔不久,我們鄰村的一個人倒回來一些皮鞋,剛賣出去兩雙,就被人發現,那些鞋原來是用紙殼做成的,隻是上面噴了層黑漆。不用猜,那個賣鞋的人賠了本不說,還丢了名聲。30多年過去了,我去年回家探親時,我爸還在把這事當笑話講。本來就是一件小事,卻成了笑話。一個笑話被講了幾十年,我覺得這笑話就不像笑話了,我爸和鄉親們真厲害,把一個鄉間故事硬是口口相傳講成了曆史。我去年還在想,我要是在家鄉搞縣志的話,這件鄉間俗事是應該收進去的。

很多時候,小事往往折射出大道理。隻要被曆史記住了,根本不會分是大事還是小事。司馬光砸了一個缸,司馬遷寫了一部《史記》,雖然都是司馬家族人做的事,但能放在一起比麼?還不是都寫進了曆史。

我在穿鞋上吃到的最大苦頭是在部隊。

我在穿鞋上吃到的最大苦頭是在部隊。1994年冬天,連長把他一雙穿過的皮鞋送給了我。那是我的第一雙皮鞋,心裡自然喜歡。鞋到了我這兒還不到一周,師裡組織了一次戰士筆會,我和後來成為著名詞作家的雷從俊一同去參加。為了讓自己體面些,我特意換上了那雙皮鞋。鞋剛穿上時,我覺得稍微有些擠腳,但也沒有多想。沒成想,剛走出營區,我就覺得腳脹脹的,當時以為是冬天天冷,而我又剛穿上皮鞋的原因,沒有太在意。哪知道兩個半小時後到達師部時,腳脹得已經和鞋幾乎粘在了一起。那是我第一次聽師政委給我們文學愛好者講詩歌,在會上根本不敢溜号,也不敢把鞋脫下來放松一會兒。

等到那天晚上回到連隊時,兩條腿脹得已經不知道是誰的了。脫下鞋的一瞬間,腿上繃了一天的血呼嘯着直沖雙腳,每一個腳趾都是一鼓一跳的。我能夠感覺到腳立即變厚了,變胖了。而當我再脫下襪子時,猛然發現兩個大腳趾像是一對黑乎乎的眼睛怒視着我。我拿起鞋一看,才發現連長送我的皮鞋是40碼的,而我是42碼的腳。

“穿小鞋”的概念被我用親身經曆體會得無比深刻。半個月後,兩個烏黑的腳指甲終于幸福地脫離了腳指頭。每天洗腳看到粉嫩嫩光秃秃的兩個腳指尖時,我深深地明白了,如果不認真對待生活,現實就會對你進行無情地嘲諷。

東北俗語中有“四大得勁兒”。“得勁兒”也就是舒服的意思。前兩種是“穿大鞋,放響屁”,想想真是話糙理不糙。鞋不管合不合腳,就要穿大的,像是穿拖鞋,腳不被擠壓,好不輕松。而“放響屁”也可以引申到說話上來,痛痛快快地表達,想說就說,别憋屈着自己的内心。當然,話得是正确的話,不能強詞奪理,有理不在聲高。

我曾經有個戰友叫李廣生。他從小沒有父母,是爺爺一手帶大的。爺爺是林業工人,一個大男人自然缺少照顧孩子的經驗。廣生的腳在不停地長,而爺爺卻忽略了這件事。由于長期在鞋裡擠着,廣生的大腳趾和旁邊的兩個腳趾疊壓在了一起。

每次我們踢完球一起洗腳時,隻要看到他的腳,我就特别心疼。不過他人倒樂觀,有一次他對我說,自從到了部隊後,就沒再考慮過鞋的問題。部隊上穿的鞋都是配發的,不用自己買。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是在說,到了部隊就有了家,這事用不着他個人操心。事實果然是這樣,他大學畢業入伍後,一直把80多歲的爺爺帶在身邊,就在部隊旁邊租房子,他調到哪兒就把爺爺帶到哪兒。我記得我在部隊寫的第一篇像樣的大稿子就是寫他的,名字大概是《帶着爺爺當兵》,還引起了領導對他家的關注。

聽說領導要找他談話,我吓了一跳,因為那時廣生還是指導員,我在文中寫他每天中午要回家給爺爺送飯,那是不假外出,在某些人眼中,會視為他在違紀,我真怕領導批評他。哪知道我們旅的領導知道了他的事後,沒過多久,就把他從連隊調到了組織科。這樣他照顧爺爺更方便了。

我和愛人倆人的性格中都具有一定的戰鬥本性,有時話不投機倆人便會放下批評的武器而用武器批評對方。當我成為赢家時,從來都沒有考慮過戰鬥雙方根本就不是勢均力敵,但我很少為自己羞愧,我總認為我就是家裡的老大,必須要赢。

有一次,我魁梧的愛人上陣之前先是用皮筋紮起了頭發,在客廳裡三下五除二脫下了鞋子,然後直奔我而來,當她的手指快要戳到我的鼻子時,我趕忙換出了一副不想戰鬥的樣子。

其實那時我突然發現“光腳的不怕穿鞋的”這句俗語竟然極富哲理。眼前這個平時不愛說話的女人用實際行動告訴我,一個人一旦豁出去了,真是無所畏懼。

不管我倆如何戰鬥,最終還是要把生活繼續過下去。這些年,我一直在研究各種婚姻類型。我發現有的專家老是把婚姻比喻成鞋,什麼舒服不舒服自己知道。我不這樣認為,我認為婚姻是穿鞋和脫鞋的關系。喜歡了就穿,不喜歡就脫呗。如果覺得不舒服還非要穿,别人也是管不了的。我和愛人之間的“鞋”不管舒服不舒服,總之還是要穿的。

我轉業後,到了報社工作,才知道著名作家劉慶邦竟然是報社的老前輩。他是魯迅文學獎獲得者,其短篇小說《鞋》是獲獎作品之一。人家寫了一篇關于鞋的作品就獲得了大獎,我寫了那麼多關于鞋的小說卻都被自己忘了。這讓我更加知道,一個人被人遺忘是很容易的,但是記住太難。不過,既然對鞋這麼在意,我可能還得寫關于腳的作品。因為每一個人要想在這個世界上立得住,都要腳踏實地。人在這個世界上,有時根本就不知道人生的方向,但隻要腳還在向前走,人生便會有方向。腳尖對準的,就是方向。

2018年夏天,我寫了一部關于自己故鄉的書《沙蔔台:無鎖的村莊》。寫到結尾時,我淚流滿面,我覺得我終于用文字把自己抒發掉了。流淚不是懦弱。我一直認為一個人還會流淚,他的人格就是高貴的。眼淚是心靈生産的奢侈品,而不是表演時使用的道具。

如今這個年代,還有多少人在由衷地說話和幸福地流淚呢?我在那本書的結尾如此寫道:“我對于一切物質都不感興趣,我隻想讓自己的内心更豐滿地活着,這樣我才是一個幸福的人,快樂的人。”

我上學之前,父親給我起了名字叫得意,他說希望我一輩子遂心得意。我一直按着他的期望活着,活給自己的理想,活給自己的内心,活給自己的價值,沒有悲傷,沒有憂愁,沒有恐慌,沒有絕望,沒有痛苦,沒有計較,沒有卑鄙,沒有對富貴的渴求,隻有對未來的渴望。

我的腳步一直在向前走着,我不知道我能走到哪裡,但是我知道有一種情感叫做初心,我的心和我的故鄉緊緊地拴在一起。無論漂泊了多少年,無論腳下的路延長了多麼遠,我都知道,我人生的第一步,是從我母親的胸脯上開始的。我在她的胸口上踏步,積足了力量後開始讓腳沾上泥土。最早我是在故鄉的泥沙中爬行,然後站立,然後前行,然後走呀走,走上了一段奔波勞累的旅程。可是,不論如何走,我的身後都站着給我力量的故鄉。那裡有着我的初心。

在我沒有穿過鞋的時候,我對人生真沒有這麼多的感悟。當我的腳一次次疼痛之後,我才知道,腳上的疼會随着鞋的改變而消失,但是從腳漫延到心上的傷卻很難愈合。

(作者系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中國報告文學學會會員)

來源:中國應急管理報

記者:胥得意

編輯:中國應急管理報 新媒體中心崔維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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