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水浒傳》中最野蠻、最兇惡的人,估計很多人第一個想到的是黑旋風李逵。
畢竟,李逵給人兇惡印象太深刻了。
李逵在出場後不久,就恃強淩弱,把一個賣唱女子打翻在地,按照書上所寫,他打得那女子“額角上抹脫了一片油皮”,破相了,可謂窮兇極惡。
孫二娘在十字坡開人肉店,江湖人氏替她做廣告:“大樹十字坡,客人誰敢那裡過?肥的切做饅頭餡,瘦的卻把去填河!”
為什麼要開人肉店呢?
孫二娘的丈夫張青是這樣說的:“來此間蓋些草屋,賣酒為生;實是隻等客商過住,有那些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藥與他吃了便死,将大塊好肉切做黃牛肉賣,零碎小肉做餡子包饅頭。小人每日也挑些去村裡賣。如此度日。”
粗粗看,孫二娘的營生,原也和朱貴差不多,但要注意二者區别。朱貴主要是自己享用,而孫二娘不但自己享用了,還拉了張青一起幹,用人肉做包子、充黃牛肉,挑到各鄉各村賣,則孫二娘的心腸又要歹毒多了幾分。
所以說,在《水浒傳》中,孫二娘比朱貴狠,比李逵兇,比周通、王英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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