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湖北松滋市名的起源,“松滋市人民政府網”的“曆史沿革”中這樣記述:“東晉鹹康3年(公元337年)廬江郡松滋肥(今安徽霍丘縣)流民避兵亂到此,僑置松滋縣。從此,縣名延續至今。”該市的“松滋曆史沿革略說”中的說法也大體相同:“西晉太康三年(公元282年)以廬江郡松滋縣(今安徽省霍丘縣)流民避兵亂到此,僑置松滋縣。松滋一名由此而得。”而該市的“松滋人網”和“松滋市地名網”中則這樣表述:“東晉鹹康3年 (公元337年)廬江郡之松滋縣(肥)(今安徽宿松縣)部分流民避兵亂到此,僑置松滋縣,從此縣名延續至今。 ”這與宿松當今文史界對該市與宿松有無曆史關聯的觀點幾乎一緻。
在宿松文史界,不少同志也認為松滋市與宿松存在直接的曆史關聯,認為史書記載的晉鹹康年間廬江郡松滋縣流民為避兵亂,在今松滋市僑立松滋縣中的廬江郡松滋縣,為現今宿松縣一帶;也有部分同志認為是現今的霍丘縣一帶。在宿松與松滋兩地,持這兩種觀點的人,在對僑置時間與僑置主體的認定上,都幾乎完全相同:僑置時間都認定是在晉代,絕大多數都認為是在東晉鹹康3年,即公元337年;少數同志認為是在西晉太康三年,即公元282年。對僑置的主體,都一緻認為是廬江郡松滋縣流民。對此,如果能查考到晉代從太康到鹹康年間哪個或哪些地方屬于廬江郡松滋縣,事情也就完全明朗了。
查考《三國志》、《晉書》、《讀史方輿紀要》等國學經典和宿松縣地方志,宿松自漢代起,就謂之松茲侯國。到三國,已由松茲縣改為了“松滋縣”。 《三國志》卷五十五?吳書十中這樣記載:“陳武字子烈,廬江松滋人。 ”陳武是宿松三國時的名将,該縣至今還有許多他的傳說,陳氏族譜中也可找到相關記載。清道光年間的《宿松縣志》卷一中這樣記載:“宿松,漢松茲……漢立廬江郡,領縣第十二曰松茲……三國見《吳志?列傳》始以茲為滋。晉初史無明文。”這說明在三國時期,宿松一帶已由松茲縣改為了松滋縣,受轄于廬江郡。晉代初年,宿松曆史沿革史書上找不到文字記載。而《讀史方輿紀要》卷二十一中卻這樣記載:“霍丘縣……漢置松滋縣,屬廬江郡。後漢省入安豐縣。晉複置松滋縣,屬安豐郡……晉鹹和中,置松滋郡,尋複為縣。宋仍屬安豐郡。 ”從中可以看出:霍丘縣一帶在漢代雖然也叫松滋縣,屬廬江郡,但在後漢就已撤并到了安豐縣,晉代雖又重新設置了松滋縣,但已屬安豐郡管轄。我們還可以看出:晉代是在鹹和年間将霍丘一帶的松滋縣先改為松滋郡,不久再改為松滋縣,屬安豐郡管轄,一直到宋代都依然屬安豐郡管。而前面松滋市的“松滋曆史沿革略說”中所講到的“西晉太康3年(公元282年)”,是在晉鹹和時期之前 (晉鹹和是從公元326-334年),那時霍丘一帶的松滋縣是屬安豐縣的管轄範圍。
《晉書》卷十五 志第五地理下中這樣記載:“成帝 (公元325-342年――包括晉成帝時期的太甯年間325年、鹹和326-334年和鹹康335-342年)初,蘇峻、祖約為亂于江淮,胡寇又大至,百姓南渡者轉多……于尋陽僑置松滋郡,遙隸揚州……舊江州督荊州之竟陵郡……又司州之弘農、揚州之松滋二郡,寄在尋陽,人戶雜居……後又省松滋郡為松滋縣,弘農郡為弘農縣,并屬尋陽郡。 ”文中顯示:公元325年之後,由于戰亂特别是北方胡人的入侵,江淮的百姓多已南渡尋陽僑置松滋郡,屬揚州管轄,霍丘一帶的松滋縣當然更是首當其沖。當然,那時現今宿松一帶的廬江郡松滋縣,也已因為戰亂僑遷不複存在。《讀史方輿紀要》卷二十六中這樣記載:“宿松縣……東南至江西彭澤縣二百五十裡,西至湖廣黃梅縣九十裡,東北至太湖縣八十裡。漢皖縣地。晉末,僑置松茲縣,屬廬江郡。 ”聯系前面的“(宿松曆史沿革)晉初史無明文。 ”這可否理解為,那時因為長期戰亂,亂世無志,宿松一帶的松滋縣僑置出去了,宿松一帶地廣人稀,沒有行政建制,屬三不管地帶,到了晉末那裡又相對安全,于是,又有地方來此僑置了松茲縣,依舊屬廬江郡管?但從三國到晉初,一直到晉末,宿松一帶除了隻有“晉初史無明文”,其餘時間都叫廬江郡松滋(茲)縣,這是無疑的。
《讀史方輿紀要》卷七十八中這樣記載:“東晉鹹康中,以廬江郡松滋縣流民避兵至此,乃僑置松滋縣,屬南河東郡,宋、齊因之。梁、陳時,為河東郡治。隋平陳,郡廢,改屬荊州。唐宋因之。 ”這與前面松滋市人民政府網中的記述,大抵隻是将 “鹹康中”改成了“鹹康3年(公元337年)”、将“廬江郡松滋縣流民”,改成了“廬江郡松滋肥(今安徽霍丘縣)流民”,與持第二種觀點、認為是從宿松一帶遷進的松滋人網和松滋市地名網中的表述,也隻是在具體的年份和對松滋縣的備注上略有不同。而松滋市史志辦的“松滋曆史沿革小考”中雖援引了這一史證,卻隻認定廬江郡在今安徽省境内。
因此綜上所考,宿松與松滋存不存在直接的曆史關聯,我們不妨以晉代為時間卡點,拿“松滋”來采用一下排除法看看:霍丘一帶在漢代雖然屬廬江郡松滋縣,但在後漢就已撤并到了安豐縣,晉代雖又重新設置了松滋縣,但已屬安豐郡管轄,可以排除;今九江尋陽的松滋是在東晉鹹康年間才僑置的,且剛開始還是叫揚州的松滋郡,後來雖改成了松滋縣,卻是隸屬于尋陽郡,可以排除;松滋市本身不會存在這方面的可能,也可以排除;剩下的就隻有現今宿松縣一帶的松滋縣了。因此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東晉鹹康年間僑置在現在松滋市的廬江郡松滋縣,就是單指現今宿松一帶的松滋縣,絕不包括現今的霍丘縣一帶。這是從上述幾種史書特别是從《讀史方輿紀要》中查考到的史實。查考所依據的史書,像《讀史方輿紀要》是一部我國清初曆史地理、軍事地理方面的名著,其編著者顧祖禹是當時的知名曆史地理學家,花了二十年的心血,靠“以史為主,以志為證”,旁及野史,參以山川考察,才好不容易成就的一部名著,我們應有理由相信其不會将晉代霍丘一帶松滋縣的歸屬問題搞錯。其他像《三國志》、《晉書》這些經典著作,也完全可以相信都不會在這些涉及到一個地方的地理方位與行政建制方面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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