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報·新湖南客戶端6月28日訊(全媒體記者 楊昱 實習生 黃钰 王奕昀 通訊員 王聞達)擁有婀娜曼妙的身材,是很多人追求的目标,為了快速減肥,不少人把希望放在“減肥藥”“減肥食品”上。然而,這些号稱“無負擔、見效快”的減肥藥,很可能會危害身體健康。
圖為李某銷售的“減肥咖啡”JOE MELI-MK(吉美膳纖飲)。(通訊員供圖)
今日,甯鄉市人民法院就公布了一則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例,以案說法,提醒廣大愛美人士多運動,理性減肥。
2020年6月以來,被告人李某以170元的價格從上家莊某(另案處理)處拿貨,再通過微信以300元的價格将“減肥咖啡”銷售給他人,莊某通過快遞将“減肥咖啡”直接郵寄給消費者。
2021年8月,熊某華通過微信聯系李某,以300元每盒的價格從李某處購買一盒“減肥咖啡”。熊某華食用了該“減肥咖啡”後身體不适,向公安機關報案。
經檢測,該品牌“減肥咖啡”中含有國家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西布曲明”。“西布曲明”最早用于治療抑郁症,主要是作用于中樞神經系統,起到抑制食欲、增加飽腹感的作用,同時還能減少能量在身體中的儲存。
研究證實,“西布曲明”将增加心腦血管疾病的風險,不良反應包括頭痛、口幹、厭食、失眠、便秘、高血壓、頭暈等,還可引起神經紊亂、全身性損害、胃腸道系統損害、中樞及外周神經系統損害,甚至産生其他嚴重後果。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西布曲明”進行安全性評估後,于2010年10月30日發布通知,要求停止生産銷售“西布曲明”制劑及原料藥。
經查明,李某在湖南境内共計銷售該品牌“減肥咖啡”總額為4578元。除湖南外,李某還将“減肥咖啡”銷往全國十餘個省市,且該“減肥咖啡”外包裝上沒有任何中文标識的成分表、出廠日期、保質日期、注意事項、生産廠家。
甯鄉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被告人李某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沒收其違法所得4578元,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人李某支付賠償金4.5萬元,并通過市級以上媒體發布賠禮道歉聲明。
(一審:黃娟 二審:彭治國 三審:張軍)
[責編:胡元媛]
[來源:三湘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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