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滿樓
日本幕府時期的統治,曆史上通常稱之為“幕藩體制”,即由幕府和藩鎮共同管理國家。
這種體制,和西周時期及歐洲中世紀的“封建社會”有些類似(即分封制,王權薄弱而地方權力較大,将軍權力隻達到地方大名一級。
中國目前的主流曆史通常濫用“封建社會”一詞,其所說的“封建”實際為中央集權下的郡縣制,或可稱之為傳統皇權專制時期)。
和同時期的中國不同的是,大名雖然臣服于将軍并承擔相應的義務,但在自己的領地,他們仍具有很大的獨立性并擁有行政、司法、軍事和稅收等權利。
換言之,當時日本的各大名,有些“國中之國”的意思。
為控制手下的大名,幕府以“參谒将軍”的名義,規定地方大名們定期輪流到江戶居住一段時間,而為了防止他們背叛,各大名都必須在江戶建造住宅,供其妻兒子女長期留住(實為人質)。
這種制度,即所謂“參勤交代”(參觐交替)制。
對将軍來說,“參勤交代”制的好處在于,一方面将大名及親屬扣為人質,一方面又消耗了其财力和精力。
因為這樣一來,大名大概隻有三分之一的時間呆在領地,其他時間不是呆在江戶,就是往返于江戶的路上。
除“參勤交代”制外,将軍還有一種手段對付地方大名,那就是“手傳普請”。
“手傳普請”的字面意思是幫助政府搞工程,實際上是将軍看到哪個藩富裕了、實力強了,就有意指派他們去承擔水利、建築等重大工程,目的就是把他們弄得财盡民窮。
一般來說,這一手段特别針對那些“外樣”大名。
“外樣”大名之所以被将軍嫉仇,一則是他們歸順晚(甚至有些不情不願),二來也是他們的實力相對雄厚,如大名中領地最多的三個藩:加賀藩領地102萬石、薩摩藩77萬石、仙台藩62萬。
其他的大藩如土佐藩49萬石,佐賀藩35萬石,比較出名的長州藩領地40萬石,為第九大藩。
由于經常被幕府監控排擠,“外樣”大名的不滿是可想而知的,而這也是“尊王攘夷”運動在長州、土佐和薩摩等西南諸藩蓬勃興起的原因之一。
另外,西南諸藩反抗升級的另一個原因是,在開國年代,地處西北、西南偏遠地區反而有利于與外界接觸,從而獲得新的信息、技術特别是武器,由此加強了與幕府對抗的資本。
大名之外,“幕藩體制”還設有家臣等級。
和中國基本類似的是,當時的日本國民也劃分為士、農、工、商四種,不過中國的“士”指的是士紳階層,而日本的“士”則是武士階層。
兩者的區别在于,中國的士紳階層主要通過讀書應考獲得功名及官位而形成的一個知識及官僚半官僚階層,它是一個相對流動的階層;
而日本武士則主要通過世襲,其階層相對封閉(有些類似于清朝的旗兵)。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士紳與武士的“文、武”之别極為明顯,前者重在文教,而後者重于軍事(同時也壟斷文化),這種精英階層的氣質與價值取向也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兩國的近代國運。
武士階層也存在等級差序,主要可分為上、中、下三等,其中上級武士俸祿有三百石之多,而最低的武士隻有五石。
江戶年代,武士階層的日子大體上穩定、平和,但随着時間的推移和人丁滋生,加上幕府統治不可避免的頹敗化、腐敗化及核心統治階層的利益固化,幕末武士特别是下層武士從藩主處獲得的俸祿越來越少,生存狀況日壞一日(這點和清朝後期的旗人情況極為類似),一些武士甚至到了“恨主如仇敵”的地步。
在喪失了上升空間、完全看不到希望的情況下,下層武士難免對“幕藩體制”心懷不滿并迫切希望打破現狀。
由此,“尊王攘夷”也就成了他們可以利用的選擇,而之後的明治維新,即以此為口号與契機,揭開了近代日本的新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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