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開展的“清朗·整治網絡直播、短視頻領域亂象”專項行動中,就提出要從嚴整治未成年人打賞問題,5月7日,四部門針對未成年人網絡直播打賞又提出了具體的要求。
根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四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規範網絡直播打賞 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還要求網站平台應在《意見》發布1個月内全部取消打賞榜單,要求網站平台在每日高峰時段(20時至22時),單個賬号直播間“連麥PK”次數不得超過2次,不得設置“PK懲罰”環節。
上述要求較“清朗·整治網絡直播、短視頻領域亂象”專項行動中的要求更細化,給未成年人沉溺直播、失度打賞問題,提出了解決方案。
禁止未成年人打賞
為切實加強網絡直播行業規範,營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5月7日,中央文明辦、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提出《意見》。
《意見》明确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網站平台應當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則,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機制,嚴格落實實名制要求,禁止為未成年人提供現金充值、“禮物”購買、在線支付等各類打賞服務。網站平台不得研發上線吸引未成年人打賞的功能應用,不得開發誘導未成年人參與的各類“禮物”。發現網站平台違反上述要求,從嚴從重采取暫停打賞功能、關停直播業務等措施。
不僅禁止未成年人打賞,《意見》還提出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網站平台應加強主播賬号注冊審核管理,不得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服務,為16至18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服務的,應當征得監護人同意。對利用所謂‘網紅兒童’直播謀利的行為加強日常監管,發現違規賬号從嚴采取處置措施,并追究相關網站平台責任”。
其實,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副主任盛榮華在3月舉行的國新辦2022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新聞發布會上,就曾提到未成年人打賞、直播問題。
從嚴整治激情打賞、高額打賞、誘導打賞,特别是誘導未成年人打賞的行為;堅決遏制借未成年人謀利,通過直播、短視頻打造“網紅兒童”這樣一些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問題,均被列入2022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中重點整理網絡直播、短視頻領域亂象的“七類問題”之中。
北京商報記者登錄多個直播平台發現,在用戶進入直播間時,平台多會提醒:“嚴禁未成年人直播和打賞。”不過截至北京商報記者發稿,抖音、快手、映客等相關人士暫未就上述《意見》表态。
禁止以打賞為标進行用戶排名
治标也要治本。四部門對吸引青少年“圍觀”互動的重要功能應用——“榜單”和“禮物”,也提出了要求。
根據《意見》,網站平台應在1個月内全部取消打賞榜單,禁止以打賞額度為唯一依據對網絡主播排名、引流、推薦,禁止以打賞額度為标準對用戶進行排名。加強對“禮物”名稱、外觀的規範設計,不得通過誇大展示、渲染特效等誘導用戶。加強新技術新應用上線的安全評估,不得上線運行以打賞金額作為唯一評判标準的各類功能應用。
在4月中旬啟動的“清朗·整治網絡直播、短視頻領域亂象”專項行動中,未成年人打賞問題和誘導打賞、刺激打賞問題,是專項行動要從嚴整治的三個直播打賞失度問題。打賞也是此次《意見》要監管的主要問題。
“打賞是網絡直播平台的商業模式之一,越多用戶給主播打賞,平台拿到的分成就越多,這就導緻了誘導和刺激打賞問題。這次相關部門在打賞功能上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從整個行業看,會讓内容成為打賞的依據,這會促進内容升級。對未成年人而言,降低了平台、主播對用戶的打賞刺激”,比達分析師李錦清告訴北京商報記者。
《意見》不隻有“禁止”和“嚴控”,還有鼓勵,提出應在現有“青少年模式”基礎上,進一步優化産品模式和内容呈現方式,持續增加适合未成年人的直播内容供給。同時提醒網站平台應在每日22時後,對“青少年模式”下的各項服務強制下線,并不得提供或變相提供常規模式開啟方式,保障青少年充足休息時間。
北京商報記者 魏蔚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