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缂絲在清朝一度被皇家壟斷禦用,民間幾乎不得見。在清朝宮廷内,缂絲常見于繪畫、裝飾品、服飾等。由于年代距今并不遠,所以清朝許多宮廷缂絲制品都完整保留了下來。
清十九世紀《醬地缂絲九龍紋吉服袍》148×206cm
清代宮廷缂絲繼承了明代的缂絲技法,并在其基礎上不斷發展和創新,當宮廷缂絲發展到頂峰的時候,逐漸成為融缂絲、刺繡、繪畫為一體的綜合性藝術。
清代帝王對書畫藝術的喜愛直接推動了缂絲繪畫在清代的全面發展,除了書畫和宗教題材的缂絲織品,缂絲服飾、缂絲團扇等宮廷實用品也可謂是精美異常。
不計成本的宮廷服飾
宮廷服飾一般指皇帝、後妃、皇子、皇孫及貴戚、王公大臣們,在宮廷内外活動中,依規定穿着的各種袍服。由于穿戴這些服飾的人非富即貴,所以在服裝制作上都極盡巧工,精益求精。在質料選擇上所謂“錦若雲霞,紗似蟬翼”,至于缂絲、刺繡等工藝更是無不精絕。
據記載,當時一件皇帝的缂絲龍袍,要花上390個工日,何止萬金。其制作與管理由内務府負責,整個過程分工細緻,管理有序,人員龐大。龍袍的專職織造人員就有2602人。
清嘉慶《香色地缂金壽字團花》(一對) 直徑30cm
據清宮《内務府奏銷檔》和《内務府造辦處各作成做活計清檔》等檔案記載,皇帝敕谕多次要求官局所織緞匹“務要經緯均勻,闊長合适,花樣精巧,色澤鮮明”,質量不合格,必須補賠、罰俸或受鞭責。龍袍制作不計成本,用赤金撚線,以雀羽為絨,所以繡出的龍騰圖案金光燦燦;而織出的翔鳳彩翼斑斓,龍蟠鳳逸之姿躍然服上。因而,它們雖為服飾,卻也是清代刺繡工藝水平的最高代表之一。
衣冠“禽獸”:清代官服補子衣冠禽獸一詞現在大多被解釋為貶義,上海辭書出版社1979年出版的《辭海》中非常直接解釋為:衣冠禽獸,比喻品德敗壞的人,謂這種人虛有人的外表,行為卻如禽獸。事實上,“衣冠禽獸”一詞本為褒義詞。
清 缂絲補子 (一對)29.5×29.5cm×2
“衣冠禽獸”一語來源于明代官員的服飾。根據史料記載,明朝規定文官的官服上繡禽,武官的官服上繡獸。根據的不同決定具體繡哪種禽和獸。
補子,就是用金線和彩絲繡成或者織成的這種圖象标識。清代基本延續了明朝的“補子”制度。清代《欽定大清會典圖》有規定:“文一品官補服繡鶴,文二品官補服繡錦雞,文三品官補服繡孔雀,文四品官補服繡雁,文五品官補繡白鹇,文六品官補服繡鹭鸶,文七品官補服繡鸂鶒紋,文八品官補服繡鹌鹑,文九品官補服繡練雀,未入流官補服制同;都禦史補服繡獬豸,副都禦史、給事中、按察使各道補服制同”。
清康熙 缂絲鶴補子 27.9×27.9cm 現藏美國大都會藝術博物館
明代補子一般尺寸比較大,素色比較多,底子大多是紅色,上面用金線盤成各種圖案。清代的補子小且簡單,前後成對,一般以青、黑、深紅等深色為底,五彩織繡,色彩華麗。明清時期,官員所用補子都是以方補形式出現的,制作方法除了缂絲還有織綿和刺繡。
缂絲補子通常以“通經斷緯”的手法缂織出紋飾,缂工精細,圖案和色彩搭配具華貴的氣息,較能體現出“一品當朝”的威嚴。
原文作者:張敏
原文來源:《藝術品鑒》2018年9月刊《清代宮廷缂絲:缂絲的皇家美學》
(因篇幅限制,原文有删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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