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為我自己也不方便
看到人家好苦呀
我們到頭來還是親戚
我想(給)他幫幫忙嘛
也是應該的
”
“五保”老人不幸溺亡
徐順法,浙江湖州人,因肢體殘疾,一生未婚未育,是村裡的“五保戶”。2020年10月29日,年過八旬的徐順法在雙林鎮洋灘村河邊溺水,不幸意外死亡。
經查,案發地僅距徐順法家後門七八米距離,且沒有任何遮擋。近年來,徐順法身體每況愈下,隻能乘坐輪椅出門。因行動不便、輪椅失控,徐順法翻入河中,發生溺亡事故。
查明死亡原因後,侄子嚴永康忙進忙出,一手操辦了徐順法身後的相關手續和追悼會。除徐順法存折上的5000元存款外,嚴永康還自行承擔了1.8萬餘元喪事開銷。
辦完喪事後不久,村委會工作人員告訴嚴永康,早在2020年3月,湖州市南浔區殘疾人聯合會就給全區殘疾人購買了人身意外保險,徐順法也在投保人員名單中。保險尚在有效期内,徐順法也符合意外離世的理賠條件,按照保險合同,嚴永康可以申請一筆5萬元的保險賠償金。
為此,村委會特地為嚴永康出具證明,證實二人為叔侄關系。但保險公司實地調查後,以嚴永康無繼承資格為由,拒絕理賠。随後,村委會又以村集體名義出面,通過派出所開具關系證明,但仍遭到了保險公司的拒絕。
多次協商無果後,嚴永康将保險公司起訴至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區人民法院,要求理賠。
十餘年如一日的照顧
2021年6月7日,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被告保險公司辯稱,原告嚴永康與徐順法之間并無繼承關系,不是徐順法的法定繼承人。
為厘清雙方争議焦點,了解嚴、徐二人實際關系,法官前往當地派出所、雙林鎮洋灘村村委會實地走訪。雙林鎮洋灘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胡建明認為,嚴永康應該受到褒獎。
據胡建明介紹,早些年,徐順法在當地福利企業工作,生活上還過得去。但随着年歲增長,再加上身體殘疾,他沒法工作,安身都成了問題。了解實情後,村裡按照相關政策為徐順法申領了低保和殘疾人補助金,還出錢給他添置了彩電、冰箱、抽水馬桶。
除基本條件的改善外,同村的嚴永康一直在照顧徐順法的生活起居。經查,嚴永康的父親與徐順法是表兄弟,雖然算不上近親,但嚴永康确實是徐順法在村裡為數不多的親戚。
實際上,嚴永康的家境并不富裕。家中的兒子有些殘疾,年邁的母親也需要照顧。此外,自己早年在工地幹活時,還因工傷缺失了兩根手指,生活的負擔并不輕。
但這些年,無論日常買菜,還是洗衣做飯,又或病急送醫,嚴永康和妻子都事無巨細,盡力照顧着這位遠房叔叔。
十餘年如一日,當地村民一直認為嚴、徐是一家人,此番善行善舉,應該得到社會的肯定。
5萬元保險金能否繼承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原告嚴永康作為徐順法的遠房侄子,在沒有法定義務的前提下,自願撫養徐順法老人,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善行善舉。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規定,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适當的遺産。因此,原告嚴永康具備繼承保險賠償金的資格,有權向被告保險公司主張案涉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利益。
此外,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條的規定,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産歸國家所有,用于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所以,徐順法的遺産應由原告嚴永康與村委會适當分配。
為此,村裡特地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最終,綜合全體村民意見,大會作出決議,村委會自願放棄保單裡的所有權益,5萬元的保險金均由嚴永康繼承。
2021年8月9日,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限被告保險公司于裁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嚴永康給付保險金5萬元。
宣判後,被告保險公司服從判決,及時将5萬元保險金賠付給了原告嚴永康。
普法時間
pufashijian
Q1:
對于“五保”老人遺産的繼承,法律上如何規定?村民代表大會形成的決議有效力嗎?
A1:
“五保”制度,是一項體現了當代中國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好制度。它是指農村中的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在缺乏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又沒有法定扶養義務人的情況下,由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為這部分社會成員提供保吃、保穿、保住、保醫療、保喪葬的物質幫助制度,簡稱“五保”。
獲得“五保”待遇的這部分老人去世後,個人财産就轉化成遺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條規定,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産,歸國家所有,用于公益事業。死者生前若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這部分遺産歸他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徐順法老人作為這樣一個“五保戶”,在死亡時沒有法定繼承人,也沒有受遺贈人,這部分财産就依法歸他所在洋灘村集體所有。村集體通過村民代表大會決定,将5萬元保險賠償金處分給嚴永康合法取得,這是一個合法的民事法律行為。嚴永康可以依據這樣一個合法的處分,依法取得5萬元的保險賠償金。
Q2:
嚴永康與徐順法沒有直接的血緣關系,算是遠親,法院最終還是支持了他繼承保險利益的請求,法律規定有着怎樣的考量呢?
A2:
這條法律規定,立法的目的有兩個。第一,是依法保護生前對死者扶養較多的人可以獲得正當利益。第二,客觀上保護死者生前可以獲得扶養義務人給他的各種生活保障,體現了我國民法權利和義務相一緻的原則。這條立法也進一步教育和引導社會成員養成互愛、互助、文明、和諧、誠信、友善的優良品質。嚴永康對于徐順法老人生前無微不至的關懷、照料,赢得了鄉裡鄉親高度贊揚,這種友善行為也通過本案司法判決得到了進一步弘揚。
案件來源 |《今日說法》節目《“五保”老人的身後事》
記者 |謝金玻 楊帆
來源: CCTV今日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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