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時代資本家毫無收入可言,員工沒事幹,還能拿工資,資本家如何求生存? 越是勞動密集型産業,所面臨的沖擊越大。在這樣的辦公環境中,某些管理者會積極對老闆谄媚,而對基層人員毫無同理心,有時甚至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以内部行政規章辦法「三大過」叫你走人。如此想來:加班不能領工資,生病不能請假,已婚未孕優先被開除,錯的都是勞動者,老闆是無辜的。
資本家不斷地建立更森嚴的考核機制,更變态地壓榨勞動者的剩餘價值,達到「花更少的錢,讓勞工産生更多的效益」。這似乎也符合馬太效應提到,富者就必須得到更多資源,确保恒富的地位,窮者就必須被剝奪。資本運作殺人誅心,不外如此。
疫情時代逐漸浮現,勞工必須活得小心翼翼、膽戰心驚,每天上班都是如履薄冰,害怕老闆不開心,像哈巴狗一樣随叫随到。哪怕,前一天才被罵的狗血淋頭,第二天還是也得準時出現幹活。
我們不禁要問,到底誰才是弱者? 試想如果用人單位以權威“象征式”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令勞動者簽署 “自願離職”、 “認罪條例”或,“安排勞動者工作職責範圍以外的工作”勞動者受制于環境,要如何能夠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到底誰才是受害者? 歡迎在評論區中讨論。
參考法條《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及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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