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遂甯網友@Sirena瑩 在微博曬出了一張“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這張通知書上顯示,車牌号為川J****8的小型汽車于2015年9月28日在沈海高速路段有交通違法行為需繳納罰款。
但網友@Sirena瑩 表示,該小車在2015年壓根就沒出過省,更别說去“沈海高速”上面溜一圈了。而且她表示,在去年年末,車輛進行了年審,也沒聽說有交通違法行為。
随後,遂甯熱心交警@police王 也轉發了該微博并說,“請及時和當地交警隊聯系核實。”
遂甯新聞網的小編立馬和船山交警取得了聯系,核實了川J****8小型汽車并沒有什麼違法行為,警察蜀黍還委托小編轉告廣大遂甯市民:大家以後遇到不論是短信還是紙質罰單,都應去公安交警部門以統一系統查詢出的為準,以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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