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稅務異常有哪些原因?
1、納稅人逾期未申報;
2、納稅人拖欠稅款;
3、納稅人被列為風險納稅人;
4、公司沒有按時記賬報稅;
5、公司登記的地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而被列入經營異常;
6、關聯企業稅務異常;
7、企業存在偷稅漏稅行為;
8、企業真實信息與稅務機關登記不符,存在隐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而被列入經營異常;
9、在工商部門的公示限令期内沒有公示也會被列入經營異常。
(圖片來源于網絡)
稅務異常不解除的後果
1、影響正常報稅;
2、無法領取發票;
3、非正常戶認定超過3個月的納稅人,稅務登記證件失效;
4、納稅信用等級被評為D級;
5、相關責任人被列入異常企業名錄,無法再成立新公司、無法進行股權轉移;
6、無法辦理出口退稅;
7、企業信息将被公示,聯合追蹤管理;
8、工商、銀行等相關職能部門信息共享,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9、如果企業涉及到的稅務金額過大,企業要面臨被起訴的風險。
深圳公司稅務異常如何處理
1、企業提供稅務異常情況說明和解除稅務非正常狀态的正當理由;
2、若未清激,可通過申報作廢功能作廢原有申報,再重新申報;若已清繳納,納稅人可通過申報錯誤更正功能進行更正。申報錯誤更正後,系統會自動根據前後申報信息判斷應補退金額;
3、辦稅服務廳接收申請材料,核對納稅人報送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受理;
4、納稅人補充申報、補繳稅款、滞納金、罰款後,解除納稅人非正常狀态;
5、稅務機關解除對納稅人認定的非正常戶,并重新發放稅務登記證件。
(圖片來源于網絡)
注銷稅務登記的原因
1、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産、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
2、納稅人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登記;
3、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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