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餘年來,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學生可以按學校的規定申請轉專業。近年來,随着高校轉專業政策進一步放寬,越來越多的大學生圓了自己的“轉專業夢”。
那麼,具備什麼資格可以轉專業?轉專業需要準備什麼?如果你有轉專業的想法卻不太了解的話,今天就讓小編帶你漲漲知識。
天津科技大學
本科生轉專業實施方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體現“以人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本科生在學習期間符合一定條件的,可以申請轉專業,根據《天津科技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轉專業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三條
教務處負責轉專業工作的管理、協調與監督,學院負責具體工作的實施。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條
具有學籍的本科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申請轉專業或調整專業。
(一)學習優秀或确有專長的
學生學習成績全部及格且第一學年平均學分績點專業排名前15%;或在學校認定的市級以上學科競賽中獲得二等獎及以上獎勵。
(二) 因特殊困難或原因不調整專業則無法繼續在原專業學習的
1.患有某種疾病,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适合在學校其他專業學習的;
2.經學校認定确實在本專業學習困難,無法完成本專業學習,但轉入指定專業可以繼續學習的;
3.休學創業或參軍退役後複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
4.休學、保留入學資格者期滿,因本專業已撤銷或停止招生的。
第五條
學生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允許轉專業:
(一)處于紀律處分期限内的;
(二)處于休學、保留學籍期間的;
(三)由外校申請轉入我校的;
(四)藝術類專業申請轉入普通類專業的;
(五)以國際合作辦學或聯合培養形式招生的;
(六)通過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形式錄取的;
(七)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有明确約定不能轉專業的。
第六條
轉專業後自然班人數一般不得超過35人(藝術類專業不得超過20人、外語類專業不得超過25人),專業總班數由學校核定。
第三章 組織實施與工作流程
第七條
學院成立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的轉專業工作,并安排專人為學生提供轉專業咨詢。
第八條
學習優秀或确有專長的轉專業在一年級學習結束時進行;其他原因轉專業的根據具體情況确定辦理時間。
第九條
各學院明确接收專業名稱、名額指标、考核遴選方式等内容,于每學年轉專業工作開始前報教務處。
第十條
轉專業工作流程
(一)學習優秀或确有專長的
1.計劃公布:第二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初,教務處向全校公布各學院接收專業名稱、要求、人數、考核方式、學院負責人及受理時間等信息;
2.學生申請:轉專業計劃公布一周内,學生向所在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由學院進行轉出資格審查,并附相關證明材料;
3.考核遴選:轉入學院對申請轉入的學生進行審查、考核,将結果通知學生,形成拟接收名單并進行學院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4.結果公布:學院公示結束後将确定的轉專業學生名單報教務處審核、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并提交學校批準。
(二)因特殊困難或原因調整專業的
1.學生申請:學生向所在學院提出因特殊困難調整專業的書面申請,并附相關證明材料;
2.學院審核:學生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對因特殊困難申請專業調整的學生情況進行審查、評估,确定學生是否符合特殊困難調整專業的條件,并将結果報教務處;
3.轉入學院審核:轉入學院對學生是否符合本專業學習要求進行審核、評估,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讨論确定是否接收,并将結果報教務處;
4.教務審核:教務處組織專家委員會對學生的材料進行複審、評估,根據學生的特殊困難和學習情況指定調整至某一專業;
5.學校審批:教務處将特殊困難調整專業學生名單報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讨論,并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予以批準确定。
(三)參軍退役、休學創業後複學的
本人申請并提供參軍退役、創業等證明,經學校審核同意,履行程序後可轉至相關專業學習。
(四)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期滿複學,因本專業已撤銷或停止招生的,由教務處和學生學院協商,按照專業相近原則調整專業。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一條
學生在校期間限轉專業或調整專業一次。
第十二條
學習優秀或确有專長的,轉專業後學籍注冊為同一年級;其他原因調整專業的,根據學生具體情況,學籍注冊為相應年級。
第十三條
自學校公布轉專業名單之日起,學生進入新專業學習,按照轉入專業的收費标準和學校收費辦法繳納費用。
第十四條
學生轉專業後,執行新專業培養方案,其在原專業所學的課程由轉入學院進行學分認定,所缺課程需按要求補修。
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2017級開始實施,未盡事宜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天津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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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制/黨委宣傳部 楊秀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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