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對于孩子的傷害是顯性的,我一個當老師的朋友告訴我,她發現一個問題,現在的離婚率真是高,初中一個班級五十個學生,接近二十個小孩是離異家庭的。她發現這些小孩大部分成績都不理想,學習習慣也很差,的确,在教育孩子上,父母是分工合作的關系,這樣的配合斷層了,孩子的教育培養也很可能受到影響。加之幼年孩子對于父母雙方的依賴度都極高,父母之間的仇視态度,冷漠關系,以及與父母雙方中的一方聯系的斷裂都是讓一個孩童無法處理的狀況。
那麼離異單親家庭的小孩如何教育?記住這四句話。
一、“爸爸媽媽離婚不是你的錯。”
孩童對于世界的認識還很不全面,他們的世界沒有客觀性,他們是用主觀的态度去觀察這個世界的。因此,在當父母吵架甚至離異的時候,不知所措的他們往往會把責任歸咎到自身。例如:一定是我不乖爸爸媽媽才會吵架的;我要是不吵着去幼兒園,爸爸媽媽是不是就不會分開了。這時候的孩子會因為父母關系的不融洽而産生深切的自責感。而這時候父母就應該好好地與孩子進行交談,(4歲以上的孩子,如果離異的時候,孩子還沒有4歲,就等孩子4歲以後再進行這個步驟的交流)“爸爸媽媽是經過深思熟慮,覺得不要住在一起會更開心,這是爸爸媽媽自己的選擇,我們是大人,自己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我們改變的隻是爸爸和媽媽之間的關系,我們依舊還是你的父母,依舊還是會愛你。”
這段話有兩個關鍵點,首先是,父母主動承擔起了情感破裂的責任,隻有父母雙方都主動承擔起自己行為的責任,讓孩子不必去背負罪惡感,他才能最小程度的在這場離異中受到傷害。其次父母雙方在言語上,當然也必須落實到未來的行動上,這一段關系的轉變隻是父母之間關系的轉變,他們依舊會承擔起自己作為父母的責任,這樣也最大程度的降低了孩子因為父母離異而産生的不安全感。
二、“你是獨立于我之外的個體,我尊重你的獨立性。”
離異的男女若是沒有再婚,在婚姻上沒有了寄托,很有可能會把自己的所有情感寄托在孩子身上,對孩子“無微不至的關心”,全方面的監護。殊不知一句“我都是為了你啊!”是壓在多少單親家庭孩子身上沉重的負擔。最典型的一個例子是“北大神童”弑母案的主人公吳謝宇,單親的母親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這個幼子身上,而這個懂事的孩子也一直不斷在滿足着母親的期待,把所有的陰郁都急需在自己身上,最終釀就了不可彌補的慘案。不僅是單親家庭的父母,所有的父母都一樣,你們必須清楚,孩子出生的那一刻,甚至孩子孕育的那一刻起,他就是個獨立的個體,不要把你們自己的情感、期待押在他們的身上,他們要過自己的人生,而不是成為你的影子,去延續你的期待。
三、“我離婚不是對你的虧欠,我們的親子關系不需要任何補償。”
“獨立”是心理學很重要的一個概念,不僅孩子是獨立的個體,父母雙方也應該意識到自己的獨立性,作為成年人,離婚是個人的行為,但兩性關系不再能支撐我們成長進步,反而成為我們壓抑窒息的噩夢時,結束關系不失為一個恰當的改變方式。但是很多父母會在離婚後有一份對于孩子的愧疚感,認為不能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是自己的過錯。從而對于孩子過分地溺愛。孩子其實是很聰明的,他們很快就會敏銳地察覺到家長的這份愧疚,以及這份愧疚給予自己的“便利”,慢慢的他也會把自己帶入到這份離異關系的受害者的角色,去理所當然地享受父母的”彌補“,但正如我前面所說的,離婚是成年人自己的決定,對孩子是不存在虧欠的,大人要自己承擔起這份責任,大人對于孩子莫名其妙地“補償”,反而是對孩子來說過盈的關心,中國有句古話:“過盈則虧”,故而這樣培養的孩子也反而會變得更加任性霸道。
四、“你的爸爸(媽媽)是很棒的爸爸(媽媽),你要尊重他(她)。”
父母是連接子女與這個世界的紐帶。一個孩子對父母是懷着同樣的愛與崇拜的。當一方在孩子面前說另一方的壞話時,孩子如何處理?一個孩子的媽媽向他說他父親的壞話?這個孩子很可能會仇視他的父親來表示對母親的忠貞,然後成為媽媽口中嫌棄的爸爸的樣子,來暗自表達對父親的忠貞。對于一個孩子來說,他無法舍棄父母任何一方,隻有切割自己來圓滿這份兩全。離異的孩子為什麼會有那麼多叛逆的個性,其實,這些可憐的孩子隻是在用自己不為人知的倔強,來表達對父母共同的愛。因此,無論夫妻雙方之間有多少仇怨,對着你們共同的孩子,請告訴他們:“你的爸爸(媽媽)是很棒的爸爸(媽媽),你要尊重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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