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融資方式及财稅風險化解專題
二、債權融資的主要内容
1、狹義貸款:
依據:《貸款通則》;銀傳[1996]47号
第二條本通則所稱貸款,系指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金融機構,以社會公衆為服務對象,以還本付息為條件出借的貨币資金。
具體形式:貸款、貼現、墊款、貿易融資、保理狹義貸款的 要點:必須是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
金融機構:
《關于所得稅若幹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34号規定:金融企業是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成立的可以從事貸款業務的企業,包括銀行、财務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機構。
問題:小貸公司是否屬于金融機構?金融許可證?
解疑:
問題:小貸公司是否屬于金融機構?金融許可證?
釋疑: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監管的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産管理公司等7類地方金融組織,屬于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利好:
(1)7類金融公司不适用于4倍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民間貸款利率上限;
(2)持牌機構利率市場化,反而能有效降低融資成本提高融資效率,
(3)确認小貸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的“金融機構”身份;
問題:小貸公司是否屬于金融機構?金融許可證?
管理機構:
持牌金融機構:一行二會頒發金融機構經營許可
證非持牌的金融機構監管
小貸-金融辦
擔保-經信委或金融辦
融資租賃、典當-商務局
内容
(1)銀行貸款:銀行和客戶簽訂貸款合同出借資金,分為:擔保貸款(保證、抵押、質押)、信用貸款
(2)貼現:貼現是指客戶(持票人)将沒有到期的票據出賣給貼現銀行,以便提前取得現款。
(3)墊款:墊款是指銀行在客戶無力支付到期款項的情況下,被迫以自有資金代為支付的行為。
(4)貿易融資:銀行基于商品交易(如原油、金屬、谷物等)中的存貨、預付款、應收賬款等資産的融資如保理業務、押彙等。
2、廣義貸款
依據:财稅2016(36)附件1; 貸款服務
貸款:将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三、股權融資的主要内容
1.股權融資的方式
(1)發起人投資
(2)天使投資(AN):投資機構一般喜歡投資早期項目;
(3)風險投資(VC):風投機構一般喜歡投資處在成長期的企業;
(4)私募股權融資(PE):投資機構一般喜歡投資成熟期的企業。
(5)首次公開募股(IPO):一家企業或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衆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衆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
2.出資方式
(1)貨币出資: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将資金轉到公司賬戶并注明是股東出資款;能夠很好證明股東已經繳納出資。
基本戶;取得出資證明
(2)非貨币出資:實物、知識産權、土地使用權、土地承包權、采礦權、探礦權、股權、債權等。
資産評估;發票;出資證明;财産轉移證明
注意:股東不得以股東的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财産等作價出資。
3.資本的投入方式 (1)注冊資本
營業執照上的注冊資本
(2)實繳資本
公司實際收到的股東的出資總額,實繳資本可能等于或小于注冊資本。
(3)認繳資本
向市場監督管理局承諾一個注冊資本,可以承諾多久後補齊,出資的時間在公司章程中記載,不要超過公司經營期限就可以。不再收取驗資證明文件。
4.股東注資時間:
(1)新公司法對出資期限的規定是由股東自行決定。股東的認繳出資額、出資時間,完全由股東自行約定并在章程中載明
當約定的出資時間到期,但股東認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調整出資時間。
(2)到期:股東負有向公司繳足當期出資的義務,當該項義務未完成時,公司的債權人可向股東要求履行出資義務,用于償還公司債務;
(3)未履行當期出資義務的股東,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四、債權融資和股權融資的比較
1.風險不同
股權融資的風險通常小于債權融資的風險
債權融資:承擔按期還本付息的義務,與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盈利水平無關。
股權融資:收益由企業的盈利水平和發展的需要而定企業沒有固定的付息壓力也沒有固定的到期日
2.融資成本不同
股權融資成本高于債權融資
股利稅後利潤支付,不具備抵稅作用,利息稅前可扣
3.對企業控制權的影響不同
債權融資不削減股東控制權
五、債權融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科目設置
1.短期借款:企業根據生産經營的需要,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償還期在一年以内的各種借款,包括生産周轉借款、臨時借款、結算借款、票據貼現借款等。
2.長期借款:指企業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
3.其他應付款: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除了購買商品材料物資和接受勞務供應以外,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
4.長期應付款:企業除了長期借款和應付債券以外的其他各種長期應付款,付款期限均在1年以上。
借款費用的會計處理
借款費用:企業因借款而發生的利息及其他相關成本。具體包括借款利息、折價或者溢價的攤銷、輔助費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發生的彙兌差額。
1.資本化:
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的購建或者生産活動才能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态的固定資産、投資性房地産和存貨等資産。其中“相當長時間”,是指為資産的購建或者生産所必需的時間,通常為一年以上(含一年)。
2.費用化
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費用化
六、債權融資的主要涉稅事項
1、企業所得稅
企業債權融資支付的利息或資金占用費要稅前扣除疑難點:
(1)稅前扣除憑證
(2)利息支付方式
(3)出借人是否屬于關聯方
(4)出借人是否屬于金融機構
2、增值稅
企業債權融資涉及增值稅疑難點主要有:(1)支付的利息是否可以開專票抵扣(2)集團融資如何享受免稅政策
(3)和貸款相關的手續費、顧問費等是否可抵扣(4)取得政府貼息是否繳納增值稅
3、印花稅
企業債權融資涉及印花稅疑難點主要有:
(1)那些貸款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
(2)委托貸款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
(3)特殊貸款合同印花稅問題
(4)那些貸款合同有印花稅優惠
4、個人所得稅
企業債權融資涉及個人所得稅疑難點主要有:
(1)那些貸款融資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2)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
(3)個人所得稅在什麼時候交
(4)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七、股權融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新設立的企業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
(1)實繳繳納計入實收資本,超額出資計入資本公積
(2)沒有實繳注冊資本,就不進行賬務處理;
(3)先将認繳資本挂賬
借:其他應收款貸:實收資本,然後在規定年限内,股東将資本注入時再沖“其他應收款”
問題:是否可行?
利弊分析
(4)股票股利及轉增賬務處理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資本公積、盈餘公積
貸:實收資本
八、股權融資的主要涉稅事項
1.企業所得稅
稅後利潤分配,企業所得稅不得扣除,收到股息紅利免個稅
2.個人所得稅
(1)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
(2)現金股利
具體情形 |
個人所得稅 |
持有未上市/未挂牌公司股權 |
按20%全額征收 |
持有上市/挂律新三闆公司股份且持股一個月内含一個月) |
按20%全額征收 |
持有上市/挂婵新三闆公司股份且持股不滿一年(含一年) |
按20%全額征收 |
持有上市/挂牌新三闆公司股份且持股超過一年 |
暫免征收 |
(3)股票股利、資本公積和盈餘公積轉增
2.個人所得稅
(1)合夥企業需“穿透”納稅
合夥企業法人股東、自然人股東适用稅收政策不一樣圍《關于合夥企業合夥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财稅〔2008]159号)
合夥企業以每一個合夥人為納稅義務人。
合夥企業合夥人是自然人的,繳納個人所得稅,
合夥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其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時适用個人所得稅相關政策
(财稅〔2000]91号)
(财稅[2008]65号)
3.印花稅
(1)“資金賬簿”印花稅計稅依據
“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
“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大于原已貼花資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補貼印花。
若股東認而未繳出資,則賬務上不應進行處理,也不産生印花稅納稅義務。
(2)稅收優惠:
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征收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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