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至明清時期,許多曆史典籍或者百家故事等,都被後人總結成了常用的短語,這些短語就是成語。盡管絕大多數的成語都是四個字,但也可以是三字、五字或更多字。比如三字的“莫須有”“一字師”“空城計”,五字的“盤古開天地”“二桃殺三士”“狗咬呂洞賓”等等。 許多成語由于出現的時間久,流傳廣,意思就會多變甚至傳錯。有個常用成語,叫“為虎作伥”,比喻幫助惡人作惡,幫壞人幹壞事,甘做壞人的幫兇。但是我們通常不能理解為虎作伥,“伥”字是個什麼東西為什麼這麼招人恨?
第一種說法,據南宋洪邁編輯的《夷堅志》記載:南宋紹熙四年春天,古田縣師姑山有村婦上山采筍,被老虎銜去。當晚,她托夢給家裡人說:“我剛下山,碰上一隻黑虎從對面岩石中竄出,當時距離還甚遠。我急忙躲避,匍匐着往山上爬。但是有兩個小孩子強行把我的腳按住,爬也爬不動。我急着向天大叫救命,而老虎已經躍到我身旁,開始吃我,命苦呀命苦!”
不久,他的家人趕忙起床,拿着火把和棍子,沿着村婦上山的路找尋,看在村婦的屍骨散落在山坡上。家人把她的屍骨撿起,擡回家。半夜後,老虎繞着屋子咆哮,像是在索求什麼,一連好幾天晚上。大概是咬死人卻不能吃完,所以很生氣。那兩個小孩子是指被老虎吃掉而變成老虎的仆役的鬼魂。也就是“伥”的意思。
還有另一種說法,從前,在某一個地方的一個山洞裡,住着一隻兇猛無比的老虎。有一天,它因為沒有食物充饑,覺得非常難過。于是,它走出山洞,到附近的山野裡去獵取食物。正在這時候,老虎看到山腰的不遠處有一個人正蹒珊地走來,便猛撲過去,把那個人咬死,把他的肉吃光。但是老虎還不滿足,它抓住那個人的鬼魂不放,非讓它再找一個人供它享用不可,不然,它就不讓那人的鬼魂獲得自由。那個被老虎捉住的鬼魂居然同意了。于是,他就給老虎當向導,找呀找的,終于遇到第二個人了。這個幫助老虎吃人的鬼魂,便叫做伥鬼。
壞人固然可恨,但是幫助壞人的人更是其心可誅,如果沒有那麼多“伥”史上也會少了很多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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