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維護微信群健康運行,提高微信群的規範性、實用性,方便交流,打造一個溫馨輕松、有品位的人性化微信群,提高微信群的文化含量,培養微信群的主題性,依據國家網信辦《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和《公司微信工作群管理規定》等相關管理規章制度,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 本規範适用于公司及所屬分支機構所設立的微信工作群主和群管理員。
第三條 公司微信工作群成員由群主或管理員負責審批,未經審批不得随意加入相應的群組。
第四條 群管理員工作職責
(一)負責群内成員的維護,包括成員的添加、減員和名稱規範;
(二)監督微信群的信息内容合規性,保持信息的健康和積極向上,删除違反法律道德的信息和負面信息;
(三)提醒成員微信名片的統一性、規範性;
(四)發布微信群公告,組織、主持微信群活動;
(五)根據授權回答并幫助解決群内成員在微信群提出的疑問;
(六)激發群内成員探讨和企業經營發展、自身成長相關的主題,促進群内的主題性、專業性;
(七)協調解決可能出現的微信群相關技術問題。
第五條 群管理員工作職責
(一)協助群主對群具體管理工作的布置、實施、檢查、督促、落實執行情況;
(二)協助群主研究、了解群管理情況并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供群主決策;
(三)協助群主處理群内日常事務工作, 當好群主的的參謀和助手;
(四)負責拟定群的活動計劃、宣傳、發布微信群公告,組織等工作,并具體組織實施和貫徹落實;
(五)負責監督群成員實名制、聊天監管、違規處理等,删除違反法律道德的信息和負面信息;
(六)每日檢查群成員,及時清理離職、清退員工群成員資格。
第六條 微信工作群主、群管理員任職規範
(一)股東(會)群:群主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擔任,群管理員一般由董秘擔任,沒有董秘的,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指定專人擔任群管理員。
(二)董事(會)群:群主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擔任,群管理員一般由董秘擔任,沒有董秘的,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指定專人擔任群管理員。
(三)經理辦公會群:群主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擔任,群管理員由總經理、總經理助理擔任。
(四)公司全員工作群:群主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擔任,群管理員由總經理、總經理助理擔任。
(五)部門工作群:群主由部門領導擔任,群管理員由部門副職、總經理助理擔任。
第七條 群主、群管理員崗位調整、離職時,應及時發布公告,調整優化工作群。
第八條 本規範由綜合管理部修訂與完善,經理辦公會審議批準。
第九條 公司如在釘釘、QQ等社交、工作網絡建有工作群的,參照本規範執行。
第十條 本規範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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