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文解字》所錄小篆“五”字
漢字“五”,習見為常。
仔細推敲,此字背後,竟蘊含着古人的深思熟慮。
《說文》雲:“五,五行也。從二。陰陽在天地間交午也。”
“五行”,段玉裁《注》曰:“古之聖人知有‘水火木金土’五者,而後造此字也。”
古人先知“五行”後造“五”字?此說有點兒玄乎,且難以印證。
“從二”不錯。自《說文》起,各種字典裡,均将“五”歸于“二部”。
“陰陽在天地間交午也”,我信。從考古出土遺物看,上古先民在距今8000年前,已經對“天地”“陰陽”有了宗教及哲學層面的系統認知。詳可參見馮時先生的《天文考古學與上古宇宙觀》)
“交午”,即“縱橫交錯”。許慎這是說,“五”字,會意“陰陽”在“天地間”相交相錯。
甲骨文“五”字
甲骨文中有“五”字。三種寫法——一種同小篆,可溯及後者之來源;另一種寫為“乂”,突出了“交午”之義;還有一種在第一種中間加短橫,亦以示“交午”。
“五”,會意“交午”,古籍中“五”“午”通用。
《周禮.秋官.壸(kun)涿氏》:“則以牡橭(gu)午貫象齒而沉之”。鄭玄《注》:“橭,為梓;午,為五。”
《左傳.成公十七年》載有“夷陽五”,《國語.晉語》則為“夷陽武”。
“五”“午”何以通用?
大約因為,此二字“形”“義”皆近。
甲骨文、金文、小篆“午”字
小篆“午”字,上為“天如傘蓋”,下為陰陽“從橫交錯”。
《說文》雲:“午,啎也。五月陰氣啎屰(ni)易,冒地而出也。象形。”
段玉裁《注》:“《律書》曰:午者,陰陽交,故曰午。……《天文訓》曰:午,仵也。陰氣從下上,與陽相仵逆也。……按:仵即啎字。四月純陽,五月一陰屰陽,冒地而出,故制字以象其形。古者橫直交謂之午。《儀禮》:度而午。《注》雲:一縱一橫曰午。”
陰氣“冒地而出”,實不可目見。因此,說“象形”,似不如說“會意”更貼切,道理同“五”字。
“午”為“地支”第七,居正南。“子”居正北,“子午”線,即正南正北方向,古人稱其與指示正東正西的“卯酉”線為“二繩”,由此獲得“東南西北”之“四方”。
《淮南子.時則訓》:“仲夏之月,招搖指午”。“仲夏”,五月。“招搖”,指北鬥之“鬥杓”。農曆五月,北鬥之鬥杓,指向正南之“午”位。
“日中”,太陽居正南天空,遂有“中午”一說。
但是,問題的關鍵并不在于此。而在于“陰陽交”“相仵屰也”。
這就是段玉裁所按:“四月純陽,五月一陰屰陽”。此時,陰陽“仵逆”但平衡,至于“未”,也就是農曆六月,則就“陰盛陽衰”了。一直到“子”位,,即農曆十一月,陰氣最重,然而,又到了“陰陽易變轉圜”的“關節點”。
《說文》雲:“子,十一月陽氣動,萬物滋。”段玉裁《注》:“《律書》:子者,滋也。言萬物滋于下也。《律曆志》曰:孳蒙于子。”
這是對“地支”之“子”義的最好解釋了。亦可作為對古時一日中“子時”解釋的依據。
“午”字背後,所依據的,是先民觀象授時的成熟認知。
說回到“五”。
其字形,前已述及,為“陰陽在天地間交午也”。
那麼,讀音因何而定?
盡管不好絕對确定,但不妨推測,“五”的讀音,來自“午”所包含的“仵逆”或“啎屰”之義。
明末清初的訓诂大家黃生在《義府.卷下》雲:“字本無義,以聲取之爾。”
後來的段玉裁亦雲“一聲諧萬字”。
“五”之讀音,來自“午”,并由此而制出“陰陽在天地間交午”之字形,完全可能。
第一點。
“五”是數字。數字,一定是根據“現實需要”概括出來的“計算工具”。所以,至今為止,“數學”不歸屬于任何一門“科學”,而被看做是一門獨立且通用的“輔助及操作手段”。
就是說,“數”既是名詞又是動詞,名詞應在動詞之後,亦即“數”在“物”之後。
中國古人,很早的時候,就将對時空的認知“術數”化了。上古的數字,被賦予了更多的“科學”“哲學”甚至宗.教的色彩。
比如“五”。
《周易.系辭上》雲:“天數五,地數五。”這是對“一三五七九”和“二四六八十”的“術數化”概括,前者為“生數”,後者為“成數”。
《史記.天官書》曰:“天有五星,地有五行。”這是将天文觀測與對宇宙基本元素認知相結合的“哲學化”思想。
于是,王有“五帝”;爵有“五侯”;官有“五正”;曆有“五紀”;域有“五服”;地有“五位”;土有“五色”;山有“五嶽”;人有“五材”;身有“五髒”;德有“五倫”;運有“五福”;樂有“五聲”;糧有“五谷”;牲有“五畜”,等等等等。
可知,漢字的“數字”,首先是在實踐中因計算需要而産生;然而,又并非單純的“數字”,而是包含着更豐富的天文、地理、哲學、政治、文化、社會方面的含義。
有意思的是,不論古代的“八卦”“太極”“河圖”“洛書”,“術數化”之後,“五”都居于“中位”,即“中央”。古人不僅發現了“中位五”與周邊“各位之數”均有規律性的關系,且由此推演出了相應的“卦象”變化。
這又是說,“五”這個漢字之“數”,背後亦是以“陰陽在天地間交午”的先民天文學和哲學為基礎的。
第二點。
“五”,因為先民将其哲學“術數化”及與“時空”相聯系的定位,從“午”字那裡“借來”了讀音和字形。由此可見,“午”對其他字,亦有重要影響。
“啎”,是形聲字。其字義和讀音,無疑都來自“午”。
前已述及,“啎”即“仵”,字音相同,造這個新字,無非是專門用于描述人之“仵逆”行為。
“忤”,變換了“義旁”,是表示内心的“仵逆”。
“牾”,是又一個新造字,“抵牾”,仍然是“矛盾”“沖突”“違逆”之義,但更具普遍用途。
然後是“寤”字。
《說文》雲:“寤,寐覺而有言曰寤。”這個說法,來自秦時的識字課本《倉颉篇》。按照《詩.周南》之毛傳《注》說,“寤,覺也。”鄭玄也這樣注釋《衛風》,意思是“夢中驚醒”。
關于這個“寤”字,《左傳.隐公元年》載:“鄭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莊公及共叔段。莊公寤生,驚武氏,故名寤生,遂惡之。”杜預《注》,将“寤生”解為“寤寐而生”。後人稱此解“誤。寤字……乃‘牾’之借字,‘寤生’猶言逆生。”即“足先出”之胎位不正的“逆産”。
“寤”,亦有“不順”之義,因此才進一步解為“覺也”,即在睡夢中驚醒。
再進一步說,“悟”,《說文》曰:“覺也”——忽略前半部的“不順”二僅強調“驚醒”“警醒”,遂有“覺悟”一詞。
“晤”之義為“明”。段玉裁說:“寤皆訓‘覺’,‘覺’亦明也。同聲之義必相近。”“會晤”,指雙方相向而見,含有“逆”義。
這就要說到“屰”和“逆”字。
“屰”為“不順”,即方向相對,如陽氣下降,陰氣上升。
“逆”則如“悟”,更強調後半段之“方向相對”,所以,《說文》雲:“逆,迎也。”
插上一句,“誤”字,同樣符合段氏所雲“同聲之義必相近”,其亦有在“對錯”之選中的“逆”“反”之義。
漢字“五”和“午”背後所依據的先民“天文觀”“哲學觀”,概括來說,就是《周易.象》所言:“天地交,泰。”王弼《注》:“泰者,物大通之時。”孔穎達《正義》:“所以得名為泰者,正由天地氣交而生養萬物,故雲泰也。上下交而其志同者,此以人事象天地之交。”
《周易.序卦》:“泰者,通也。”王符《潛夫論.班祿》:“是以天地交泰,陰陽和平。”
《呂氏春秋.大樂》:“陰陽變化,一上一下,合而成章。”高誘《注》:“陰陽,化成萬物者也。”
這就是古人非常重視的“交泰”哲學思想。
“交泰”,不僅在于“順”中有“逆”,更在于“易變轉圜”,由此才得出《周易.象》所言“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這樣積極向上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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