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措施的基本原則?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評價領導小組,組織學校中層領導、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社會代表參與,确定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運動技能與健康狀況、審美與藝術技能、實踐與操作技能評價小組組長及成員,制定評價方案,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措施的基本原則?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評價領導小組,組織學校中層領導、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社會代表參與,确定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運動技能與健康狀況、審美與藝術技能、實踐與操作技能評價小組組長及成員,制定評價方案。
2、認真組織教師、學生、家長學習文件精神和學校評價方案,領會評估标準、步驟及方法。
3、實行評價公示制度: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内容、方法、程序,要提前向社會公示,征求意見,接受社會監督,争取社會各界對改革的理解與廣泛支持。
4、建立誠信制度:參與評價的有關人員,要簽訂誠信協議,并建立誠信檔案,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關人員履行誠信責任和義務。
5、做好培訓工作,定期參加各級培訓,結合學校對本校評價人員培訓,做到公平、準确。
6、實施校級監控制度,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對評定結果和考試成績進行實時監控,對出現的問題及時處理。
7、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中不盡職盡責,出現問題的人員要追究相關責任,納入教師量化當中。
8、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每學期進行一次,平時評價與學期末評價要有機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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