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每學期免學雜費多少?株洲網訊(株洲日報記者 成建梅)10月24日,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今年秋季學期,株洲共有1195名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被免除學雜費,學雜費退還工作最晚于10月31日前完成,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小學生每學期免學雜費多少?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株洲網訊(株洲日報記者 成建梅)10月24日,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今年秋季學期,株洲共有1195名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被免除學雜費,學雜費退還工作最晚于10月31日前完成。
從今年秋季學期起,我省實施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雜費。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學雜費指學費,以及學校其他的一些管理費用。由财務管理部門統一收取并打印票據。雜費包括選課費、教材費、課本資料費、住宿費、水電費、服裝費等各項代收費,以及證件工本費、重修費、補考費、學籍異動費、畢業電子注冊費等。免學雜費對象為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包括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
2016年秋季學期免學雜費補助資金采取先預撥再清算的方式。已收取學雜費的普通高中,應及時向符合免學雜費條件的學生退還已繳納的2016年秋季學期學雜費(不含住宿費);按學年繳納的,也應一次性退還學生。
公辦學校按照“收多少,退多少”的原則,向符合免學雜費條件的學生退還實際收取的。民辦學校按當地同類型公辦學校退費标準退費,學雜費标準高于當地同類型公辦學校的部分可不退還學生;低于公辦學校學雜費标準的,按學生實際繳納學費标準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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