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鄉日報】
我市城區巡遊出租汽車現行運價是2011年印發并實施的,至今已有11年之久。在此期間,社會經濟發展、車輛運營成本、群衆收入水平、交通狀況、服務質量等已發生顯著變化。在立足現實,充分考慮人民群衆的切身利益和出租汽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基礎上,經提請市政府,适時啟動我市城區巡遊出租汽車運價調整工作。經成本調查、問卷調查、風險評估論證、聽證會等流程結果和依據,對城區巡遊出租汽車運價進行合理調整。
城區巡遊出租車運價調整标準
(一)基本運價:起步價6元/2公裡,超2公裡後每公裡運價1.6元。
(二)空駛費:計程超9公裡後,超出部分每公裡運價在基本運價基礎上調增50%,即每公裡2.4元。
(三)等候費:運營時速低于12公裡及以下時,執行時距并計收費,5分鐘内免費,5分鐘後按每5分鐘為計量單位加收1元。
(四)夜間行駛費:夜間出租車起步價為7元/2公裡,每公裡運價1.6元,時間為22:00至次日5:00。
(五)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若幹政策的通知》(豫政辦〔2019〕36号)的要求,為加快市區新能源出租車推廣應用,結合我市出租車行業實際,新能源出租車起步價上浮1元,即白天7元/2公裡,夜間8元/2公裡。
(六)建立車用天然氣價格與出租車運價聯動加收燃油(氣)附加費機制,以車用天然氣價格6.56元/公斤為基準價,當車用天然氣價格高于6.56元/公斤(含)并持續20天,啟動增加1元燃油(氣)附加費,當天然氣價格低于6.56元/公斤并持續20天,取消增加的1元燃油(氣)附加費。當車用天然氣價格達到燃油(氣)附加費調整時點時,不再履行報請市政府同意程序,由市行業主管部門提出具體實施方案,經市價格主管部門審核後制發文件,并抄報市政府。
(七)巡遊出租汽車執行明碼标價,巡遊出租車計價器應符合調價後的計價标準要求。
各出租汽車公司和駕駛員要嚴格按照上述标準明碼标價,打表計費,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來源:1077交通廣播
編輯:申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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