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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國法家為什麼沒有韓非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9-08 08:22:45

說起法家,大家對該學派的第一印象應該是與“法律”,“法制”等詞相挂鈎,尤其是以嚴法治國為代表的商鞅更加深了大家的認識,而法家所被大家所熟悉的代表人物我們聽得最多的是商鞅和韓非,在治國思想上,商鞅重視“法”,韓非則認為“勢”,“法”,“術”三者都不可缺少。

法家的思想起源背景

周朝,天子、諸侯和士大夫基本是以血親或婚姻互相聯系着,這些封建領主之間的社會、外交的接觸遵循着不成文的“君子協定”,簡而言之,就是“禮”。這些貴族長期以來都是從祖先那裡繼承其權利,而在發展中,他們逐漸覺得,這些權利并不是依靠忠君的理論獲得。周朝的後幾百年,以分封制為形式的封建制度(這裡的封建制度是以分封為形式的政治制度,不是秦後的社會形态的封建制度)逐步解體,一些貴族都喪失了土地和爵位,反而一些平民能憑借才能和運氣成為社會上,政治上的顯要人物,這樣原來的社會階層的固定性被打破了,一些國家通過侵略不斷壯大其身,戰亂現象日益激烈,這個時候像儒家學派的治國思想是不符合當時的亂世的,這些國家需要一個強有力的政府,一個權力高度集中的政府,在這種社會背景下,法家的思想應勢得到發展。

當時社會上有一種人群,被叫“法術之士”,他們提供給國君治國法術,鼓吹這些法術可以把權力高度集中于國君一人之手,國君不需要是聖人,隻要忠實執行他們的法術,就算是中人之資也能治國,并且治理得很好,這些“法術之士”的将他們的法術進一步理論化,于是構成了法家的思想,所以法家思想不等同于法律和審判。

秦國法家為什麼沒有韓非(法家的思想起源社會背景)1

商鞅

商鞅,法家代表人物,治國思想以“法”為核心,即法律,法制。輔佐秦孝公期間,積極實行變法,在戶籍,度量衡,土地,稅收等方面做了改革,制定嚴酷的法律,促使了秦國由一個落後的奴隸制國家轉而成為一個強大的封建國家,為秦國大一統打下基礎,這一系列變革史稱“商鞅變法”。

商鞅變法過程中得罪了不少貴族,包括當時身為太子的秦惠王,後來秦惠王即位,公子虔等貴族勢力便羅織罪名,誣其謀反,商鞅逃回自己的封地與秦軍對抗,最後兵敗彤地,屍身被運回鹹陽,車裂示衆。

秦國法家為什麼沒有韓非(法家的思想起源社會背景)2

韓非

韓非是法家最後也是最大的理論家,在他之前法家已經具備三派,以“勢”為重的慎到一派、以“術”為重的申不害一派,以“法”為重的商鞅一派。“勢”指權利,權威;“術”指辦事及用人的方法和藝術,政治手腕。韓非認為這三者都不可缺少,他說:

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則不非,鬼則不困。勢行教嚴逆而不違……然後一行其法。

明主像天,因為他依法行事,公正無私。明主又像鬼,因為他有用人之術,用了人,人還不知道是怎麼用的,這是術的妙用。權威,權力以加強其命令的力量,這是勢的作用,“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韓非子.定法》

除了集“勢”,“法”,“術”一身,韓非還提出“無為”的帝王用人之道,“無為”是道家的觀念也是法家的觀念,但是兩者卻有不同,韓非:“君主應如“日月所照,四時所行,雲布風動;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己;寄治亂于法術,托是非于賞罰,屬輕重于權衡”,君主應該無為,而命令别人替他為,以無為用天下。

韓非有點口吃,但他擅長著書,如《韓非子》《孤憤》《五蠹》《内外儲》《說林》《說難》,将法家理論學說推至最高峰。韓非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學生,李斯嫉妒韓非的才能和得寵,從而政治陷害韓非,韓非最後死于秦國獄中。

秦國法家為什麼沒有韓非(法家的思想起源社會背景)3

商鞅變法使秦國實現大一統,而韓非留下的著作和言論學說一直是中國封建統治階級治國的思想基礎,他是法家的集大成者,若論代表性,個人認為韓非更具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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