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過年在家,難免走親訪友,有些親友比較遠,相隔幾十公裡,這樣就不可能走路去。這時候需要開車前往,人數可能較多,有大人小孩,特别是小孩子多的,一輛車根本就坐不下。也不是坐不下,如果坐肯定是超載的。
有人說超一個小孩不礙事,反正路途不是很遠,不然又要開車跑一趟,這樣的話非常的麻煩,而且浪費油,也浪費時間。很多人就铤而走險,以為過年都放假,交警雖然不放假,出勤也不是這麼頻繁,想錯了,交警沒有放假,出勤更是比正常的工作日繁忙,越是節假日,越是頻繁。
車輛核載5人的私家車,多坐一個小孩算不算超載,如果被交警查到怎麼處罰?我們來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罰款200元,記3分,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罰款200元,記6分。5人的私家車,抱一兒童或嬰兒已經超過20%了,所以罰款200記6分。
上面的交通法明确規定了,不管是大人還是小孩,隻有是人,都算超載。所以,訪親友如果人多一個,甯願多跑一次,不願意被交警查到。這樣算下來,被查到的損失更大,比你跑一次的油費更加貴,還有安全隐患。
最近網上相關新聞也查到河南地區,就有人違反交通法,明明核載人數7人,就超載了兩個小孩,實際坐了9人,被交警查到,當然也被處罰了。處罰的目的不是讓你出錢、扣分,是讓你時刻記住不要超載,這增加你的安全隐患,要對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負責。
以前新聞也報道有的面包車,超載數量可謂是多出一倍,明明隻是能乘坐7人,居然乘坐了14人,有的更是誇張地坐了15人,這樣超載非常的不安全,隐患非常嚴重,如果一不小心發生交通事故,後果是非常慘烈。
超員乘客,沒有座椅和安全帶等安全設施保護,是對他人的生命極不負責。發生緊急情況,碰撞、翻車等等。沒有座椅和安全帶的乘客是第一個受傷的,所以,乘坐者也要對自己的生命負責,明明知道坐不了,再坐就超載了,就要乘坐了,等下一輛車。這樣駕駛者、乘坐者共同遵守,一起監督,才能有效杜絕超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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