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電動自行車上路需要上牌嗎?來源:南方日報11月2日開始,廣州正式對電動自行車實施登記上牌管理這是筆者2日從廣州交警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消息當天,在前期公開征求公衆意見基礎上,廣州交警正式發布《關于實施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的通告》(下稱《登記通告》),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廣州電動自行車上路需要上牌嗎?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來源:南方日報
11月2日開始,廣州正式對電動自行車實施登記上牌管理。這是筆者2日從廣州交警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消息。當天,在前期公開征求公衆意見基礎上,廣州交警正式發布《關于實施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的通告》(下稱《登記通告》)。
為方便廣大市民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業務,廣州交警提供“警郵網點登記上牌”“銷售門店帶牌銷售”兩種登記模式,市民可通過“廣州交警”微信公衆号提交申請和預約登記,或選擇在已備案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門店直接購買已登記安裝号牌的電動自行車。後續,廣州交警将密切跟進收集登記上牌情況,及時優化完善相關工作。
●南方日報記者 祁雷 通訊員 交宣
對三類車輛實施分類辦理
筆者了解到,此次發布的電動自行車《登記通告》,主要是明确各類電動自行車登記的分類辦理。
廣州交警介紹,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以下簡稱“新國标”)并獲得CCC認證的居民個人自用電動自行車,憑有效材料登記核發白底黑字正式号牌和行駛證。市民可在“廣州交警”微信公衆号的“電動自行車服務”模塊,通過“新國标車查詢”欄目,輸入車輛整車編碼/車架号查詢車輛是否屬于“新國标”。
對于“新國标”實施前在用的,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簡稱“舊國标”)或符合“新國标”但未獲得CCC認證的居民個人自用電動自行車,應當在2022年9月30日前辦理過渡期登記,憑有效材料登記核發黃底黑字過渡期号牌和行駛證,号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0日止。
“對于符合‘新國标’并獲得CCC認證的網約配送電動自行車,憑有效材料登記核發藍底白字正式号牌和行駛證,并按網約配送的用途使用。”廣州交警相關負責人表示,現階段開展的網約配送電動自行車登記由企業申請。
值得注意的是,市民也可在“廣州交警”微信公衆号“電動自行車服務”模塊,通過“帶牌銷售網點”欄目查詢已備案的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直接購買已登記安裝号牌的電動自行車。“已登記的電動自行車在使用過程中涉及變更所有權、變更備案、補換牌證、被盜搶登記、注銷登記等業務的,可到車管服務窗口辦理。”廣州交警相關負責人說。
采用預約制辦理上牌業務
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紮堆登記上牌,廣州交警将采用預約制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業務。“考慮到全市電動自行車數量較大,目前符合《登記通告》允許登記上牌條件的在用電動自行車,應在2022年9月30日前預約辦理登記上牌。”廣州交警相關負責人表示。
筆者了解到,廣州交警将設置宣傳教育期,2022年10月1日後将對未登記上牌仍上道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依法予以處罰。
廣州交警介紹,為最大限度保障權益,鼓勵市民購買電動自行車保險。市民可通過線上電動自行車業務模塊或線下業務網點購置電動自行車保險,由群衆自願選擇是否購買。
針對市民比較關心的電動自行車通行範圍優化調整問題,廣州交警在會上表示,交警部門将進一步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統籌考慮市民電動自行車出行的實際需求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實際需要,同時結合廣州市非機動車道不足、慢行系統不完善等現實情況,進一步優化完善電動自行車的限行管理措施,後續嚴格按照法定程序盡快發布實施。
今年以來,廣州交警查處電動自行車逆行、闖紅燈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75萬宗,但電動自行車交通秩序與安全問題依然突出。廣州交警提醒廣大市民,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文明出行。不得駕駛非法加裝或者改裝、拼裝、超标等不符合相關規定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廣州交警将依法予以處罰;車輛經鑒定屬于機動車的,依照機動車的相關規定處理。
熱點問答
問:如何定義“電動自行車”?
答:按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定義,電動自行車為以車載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腳踏騎行功能,能實現電助動或電驅動功能的兩輪自行車。因此,沒有腳踏闆騎行功能的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摩托款”的電動自行車不符合登記上牌的條件。電動自行車辦理登記時,車輛必須有腳踏騎行功能,有改裝的需還原,有加裝的需拆除,車上必須能查到車架号(三無産品不能上牌)。
問: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如何申請備案“帶牌銷售”?
答: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準備公司營業執照、公司加蓋公章的委托書、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公司信用記錄證明、銷售車輛授權證明、承諾書原件,在“廣州交警”微信公衆号的“電動自行車服務”模塊,通過“帶牌銷售企業申請”欄目提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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