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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氣死人有什麼後果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0-04 21:29:54

吵架氣死人有什麼後果?俗話說:“氣死人不償命”因為吵架導緻人被氣死,這樣的事兒的确會在現實生活中出現吵架“氣死人”是否需要擔責?需承擔多大的責任呢?據了解,争吵的起因、是否明知對方患有疾病、事後是否積極救治等情節,是法院定責的重要依據,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吵架氣死人有什麼後果?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吵架氣死人有什麼後果(吵架氣死人需要擔責嗎)1

吵架氣死人有什麼後果

俗話說:“氣死人不償命。”因為吵架導緻人被氣死,這樣的事兒的确會在現實生活中出現。吵架“氣死人”是否需要擔責?需承擔多大的責任呢?據了解,争吵的起因、是否明知對方患有疾病、事後是否積極救治等情節,是法院定責的重要依據。

案情回放

為争椅子兩人鬥氣

“我丈夫韓威身體不好,所以就搬了一把椅子,坐着和鄰居聊天休息。”2019年9月13日,家住北京朝陽區的李佳麗和丈夫一起出門,她去菜市場買菜,68歲的丈夫在樓下坐着聊天。李佳麗買菜回來時,被小區保安告知丈夫正和他人吵架。

吵架的對象是鄰居沈玉軍。沈玉軍稱,當時他下樓遛彎,發現樓下有一把紅色的折疊椅,當時無人,于是他便坐上去休息。不久後,韓威回來了,二人便發生了争吵。韓威稱椅子是自己搬出來的,沈玉軍如果想坐可以自己去搬一把。沈玉軍聽後說:“是你放在這兒的怎麼了?又沒寫你的名字。”

争吵期間,沈玉軍一直在紅色折疊椅上坐着沒有起來。韓威的妻子趕到後,把丈夫勸走,她說:“我告訴我愛人别跟對方怄氣并勸他上樓,但他說還想再遛遛彎兒,可他剛從我身邊走開10米左右,我就看見他往後倒,頭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120醫護人員到場後實施搶救,但遺憾的是韓威還是去世了,經公安機關委托司法鑒定,韓威屬于猝死。

韓威的家屬将沈玉軍訴至法院,索賠75萬多元。沈玉軍不同意賠償,稱:“我和韓威既無身體接觸,也無語言辱罵,雙方争執平息了一段時間之後,韓威又去運動才導緻摔倒後死亡。”

法院審理中發現這樣一個事實:韓威曾于2017年到醫院住院治療,經診斷患有高血壓(3級極高危)、冠心病、腦梗塞等疾病,醫囑為避免劇烈體位變化、防摔倒、避免情緒波動等。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本案的争議焦點為被告是否應對韓威的死亡承擔賠償責任。依據法院查明的事實,韓威患有高血壓、腦梗塞、冠心病等病史,沈玉軍作為鄰居,對韓威的身體狀況應具有充分認知。

然而,沈玉軍未經允許擅自使用他人座椅在前,被發現後未能保持理性、平和的态度,以争吵的方式激化矛盾在後,他持續的不當行為使韓威因情緒激動猝死的危險系數增大,在某種程度上成為韓威死亡發生的誘因。此種誘因與韓威的死亡具有事實上的關聯性,且事發後沈玉軍未能對韓威實施積極救治,故沈玉軍應當對韓威的死亡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法院一審判決沈玉軍賠償韓威家屬8.4萬元。

法官提醒

切勿過度宣洩情緒

在吵架“氣死人”案件中,與一般侵權案件不同的地方可能是受害人存在“特殊體質”問題,即受害人或多或少存在一些自身疾病,在争吵過程中才會造成死亡這一嚴重後果。為何有些案件中,即使行為人對受害人的疾病不知情也要承擔賠償責任呢?

北京房山法院燕山法庭法官助理周蕊說,這種情況應按照客觀理性人的标準,綜合考慮受害人的年齡、身形等因素,判斷行為人是否能夠認識到受害人具有特殊體質。

“因此,作為理性成年人,一定要盡到一般人審慎的注意義務,三思而後行,在做一定行為時要充分考慮、預見行為後果。”周蕊說,“公交地鐵上、大街小巷裡,争吵時有發生,但我們應該多一些寬容、少一些計較,切勿過度宣洩情緒,将口角之争升級為法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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