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保障勞動者
實現勞動權益的重要法律形式之一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
建立了用工關系之後
法律要求雙方要及時
簽訂一份書面的勞動合同
那麼,勞動合同應該什麼時候簽訂呢?
看了這篇就知道!
用人單位從正式用工之日起
就與員工建立了勞動關系
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可以在員工正式入職前簽
也可以在入職後簽
但最遲不能超過
員工入職之日起1個月
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來源: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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