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曝光
交警蜀黍在路面執勤的時候,
用肉眼看你,
交警蜀黍看不到的地方,
有天眼盯着你。
棗莊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将每天對
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曝光,
希望廣大市民進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識,
自覺遵規守法,安全文明駕駛。
小夥伴們,
避免“金榜題名”。
No.1 魯D238VZ
違法時間:2022年01月12日 07:30:28
違法地點:科達東路與沿河西路
違法行為:違反道路交通信号燈通行
違法處理:罰款200元,扣6分
No.2 魯DJ3T78
違法時間:2022年01月12日 02:14:33
違法地點:壇山路與宏學路
違法行為:違反道路交通信号燈通行
違法處理:罰款200元,扣6分
No.3 魯DLM576
違法時間:2022年01月11日 16:43:55
違法地點:匡衡小學門口
違法行為:違反道路交通信号燈通行
違法處理:罰款200元,扣6分
No.4 魯D382ZE
違法時間:2022年01月11日 16:27:06
違法地點:壇山路與宏學路
違法行為:違反道路交通信号燈通行
違法處理:罰款200元,扣6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信号燈和非機動車信号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号燈和人行橫道信号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号燈的指示通行。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
車道信号燈表示:
(一)綠色箭頭燈亮時,準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根據上述等規定,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号燈通行的罰款200元、記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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