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 記者 段偉朵 通訊員 高雲鵬 文圖
欠錢不還,一種是裝沒錢,一種是真沒錢。遇到真沒錢的情況,即便到了法院的執行程序,依然無可奈何,不得不變成“終本案件”(終止本次執行案件),此類案件被塵封在厚厚的卷宗中,留下申請人索賠無門。為了緩解這種情況,今年4月份,鄭州市高新區法院全國首家試點,通過與第三方合作,實施網絡平台債權置換。15日,該院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試點經驗。
【故事】
買假種子被坑,86位農民拿到等額“物品”賠償
買到假玉米種子,封丘縣等地的86名農民們損失慘重。随後,他們把銷售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判決該公司賠償大家的損失。然而,該種子公司的法人,因犯銷售僞劣種子罪被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公司宣告破産。拿到了法院生效判決,卻不知道該找誰兌現,農民兄弟一度欲哭無淚。
類似的困境,并非個例。法院窮盡各種手段,依然無法查找到被執行人财産,可以進入“終本”程序。近日,原本沒有兌現希望的86位農民,在高新法院的幫助下,拿到了屬于自己的賠償。不過,他們拿到的不是錢,而是等額的各種物品。這是咋回事?
今年4月初,鄭州市高新區人民法院作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債權置換試點單位”,積極探索實踐,通過債權置換方式為一些确無财産可供執行案件的申請人挽回了部分損失。
高新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李文濤介紹,債權置換的具體做法是,持有法院生效判決的債權人,可自願、自主通過名為“債物通”的平台,用判決确定的債權來置換各類資産,包括房子、汽車等,在一定程度上讓本無實現可能的債權利益得以實現,案件得以終結。截至目前,高新法院有100起案件已通過這種方式得以結案。
【釋疑】
平台能置換房子、車子或者牛奶,需繳納1%服務費
“債物通”平台是個啥樣的平台?哪類案件可以利用這個平台進行置換?針對這個新生事物,記者進行了深入采訪。
問題1:
這個平台能置換啥?
“債物通”平台負責人馬永強介紹說,該平台是與法院合作的第三方平台,主要有4大類物品,包括上市公司股票、房産、汽車以及生活用品。其中,生活用品包括服裝、化妝品、啤酒、牛奶等各種衣食住行所需。當執行案件變成“終本”案件,債權人手中的債權變成了不良債權,變現困難,就可以在該平台上置換等額的物品。需要提醒的是,置換需要收取1%的服務費,此外,物品如果有差價,債權人需要補上差價。
問題2:
債權置換後,第三方平台是否成為新的債權人?
債權置換後,第三方平台是不是成為新的債權人?馬永強介紹,這要分成兩種情況。如果是經法院判決依然得不到實現的債權,置換後債權消失;如果是社會債權,也就是老百姓之間的債權,置換後平台則成為新的債權人。
問題3:
債權通過置換消失了,是不是便宜了“老賴”?
李文濤介紹,最高法院明确規定,經法院判決的債權,不得轉讓。通過平台置換成相應物品後,“老賴”就不再欠你的錢了,法律意義上,平台也無權再要求法院向“老賴”追要這筆錢。
這樣一來,是不是便宜了“老賴”?李文濤介紹,雖然債權消失,但法院對于“老賴”的各種懲戒不會自動解除,依然會在“黑名單”中,直到其主動履行法律義務。
來源:大河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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