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七旬老人在斑馬線上被車撞

七旬老人在斑馬線上被車撞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1-15 06:36:58

七旬老人在斑馬線上被車撞(7旬老人在虎英公園騎行意外死亡)1

虎英公園内斜坡及彎道處設置的警示牌。

昨日,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發布2018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個關于“在公園内騎行緻人身傷害的責任認定”案例引發多方關注。

位于東莞東城的虎英公園,因其環境優美吸引了不少市民到此散步或騎行。然而2016年,一名76歲的老人(溫某)在該公園内騎行時,不幸發生意外死亡。事發後,老人家屬将東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及東莞市東城街道辦事處告上法庭,認為上述單位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對老人的死亡承擔一半的責任,并且要求兩被告對案涉路段進行整改。

法院經審理認為,事發時案發路段坡度為10.62%,有違《廣東省城市綠道建設規劃設計指引》中最大坡度不高于8%的規定,存在設計瑕疵。但溫某事發時年過七旬,應謹慎從事具有一定風險性的戶外騎行活動,而溫某對此未有充分認知或呈放任态度,應對事故後果承擔主要過錯責任。最終,法院判定公園管理方承擔15%的賠償責任,賠償原告3.9萬元,駁回原告的其他訴求。

法院指出,釋法說理貫穿該案整個論證過程,各方均服判息訴,發揮了案例指引社會實踐生活的功能。

事件

老人公園内騎行死亡 公園建設方及管理方被告上法庭

2016年11月20日14時50分許,七旬老人溫某由黃旗往虎英方向騎行,在行至黃旗林場虎英公園内變電站路段下坡路段時,車輛失控,導緻溫某倒地受傷,經搶救無效于2016年11月21日死亡。經交警部門認定,溫某騎行時未确保安全,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負事故全部責任。

事發後,溫某家屬将東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及東莞市東城街道辦事處告上法庭,認為上述兩單位作為公園的建設單位以及管理單位,未盡到法律所規定的安全保障義務,存在重大過失,應對此次事故承擔50%的責任。

法院經審查追加東莞市國營黃旗林場為本案被告參加訴訟。溫某家屬也在庭審中增加訴訟請求:要求被告東莞市國營黃旗林場承擔案涉事故的連帶賠償責任。

原告:案發路段斜坡坡度不符合标準

原告方溫某家屬認為,案發路段設計、施工和維護管理現狀十分不合理,是導緻此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溫某家屬提出,案發路段斜坡坡度不符合标準。根據相關建設标準,自行車道橫坡度不得超過4%,縱坡度宜小于2.5%,最大不應超過8%。但經原告測量,案發下坡路段坡度約為14%,部分路段甚至達到21.3%,嚴重超過了技術指引所規定的最大值。

溫某家屬還認為,警示标志未按規定在危險路段前80~100m處設置,明顯未達到技術指引的要求。同時,警示牌字漆脫落,内容不清晰,且案發路段的部分警示牌已被樹枝所遮擋,無法有效引起行人以及騎車人士的注意,根本無法起到警示作用。

此外,溫某家屬提出,在事故發生後,公園的管理方未能及時處理,延誤了最佳救治時間。

被告:事故後果應由死者及家屬承擔

法院審理查明,事發路段由湖南省建築設計院于2009年設計,東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按設計施工建設,東莞市國營黃旗林場進行日常管理與維護,東莞市東城街道辦事處是東莞市國營黃旗林場的上級單位。

庭審中,東城街道辦事處及東莞市國營黃旗林場辯稱,由于案涉公園為免費對外開放的非營利性公共場所,他們已經在公園和園路兩旁合理設置警示标志并采取合理措施提示騎行的市民減速、下車推行,同時,公園内安全保障設施設置合理,事故發生後亦無處理不當。

此外,上述兩被告認為,溫某年過七旬,其身體狀況、體力、反應速度、應急處理能力較低,應謹慎進行戶外體育活動。但溫某對此未有充分認識,原告亦明知騎行活動具有一定危險性,也沒有提醒勸阻和陪伴,反而放任溫某從事危險騎行活動。本案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溫某從事危險性活動并忽視安全造成,且原告作為監護人亦未盡監護責任,事故後果應由溫某及原告自行承擔。

被告東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則辯稱,本局作為案涉公園的建設單位,已嚴格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設計施工,在發包設計、施工過程中不存在任何過錯。同時,考慮到該路段的斜坡比較大并發生了事故,2012年10月已對該路段進行降坡改造工程。

法院

事發路段坡度違反規定

法院審理該案認為,本案中,被告東莞市國營黃旗林場作為事發路段的管理人主體适格;而事發路段管理人的上級單位即東城街道辦事處及建設單位東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作為被告主體不适格。本案中,事發路段所處的公園是一個供群衆休閑開放的公益性場所,東莞市國營黃旗林場所負之管理責任除衛生管理、日常維護等外,對場所内人員的人身、财産負有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義務。事實上,被告東莞市國營黃旗林場顯然也認識到,并為此設立了警示标牌、下車推行的溫馨提示,也增設了巡查人員,制訂了相應的巡查管理規章制度,特别針對事發路段設置了減速帶。法院經查明,事發路段曾發生多起事故,建設單位為此亦進行了降坡處理,但降坡後的最大縱坡度仍為10.62%,有違《廣東省城市綠道建設規劃設計指引》中最大坡度不高于8%的規定。

同時,法院指出,每一個具有相應行為能力的社會公衆在維護自身安全上都負有觀察、注意、自我保護的自警義務。正如被告所述,溫某事發時年過七旬,應謹慎從事具有一定風險性的戶外騎行活動,但溫某對此未有充分認知或呈放任态度,應對事故後果承擔主要過錯責任。

最終,鑒于東莞市國營黃旗林場已積極采取了一定的防範措施的事實,綜合衡量雙方過錯程度和原因力大小,法院根據過失相當原則酌定東莞市國營黃旗林場承擔15%的賠償責任。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标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我們将及時更正、删除,謝謝。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