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必須接觸到的東西,但随着時間的推移,房子也會産生各種安全風險,如房子結構老化、鋼筋暴露、傾斜、不均勻沉降,一旦發生,就會造成房子的危險。
危險房屋是指建築物的結構受到嚴重破壞,或承重部件處于危險狀态,随時可能失去結構的穩定性和承載能力,無法保證人們的生活和使用。危險房屋分為整個危險房屋和局部危險房屋。
通常,如果房子的一些細節令人不安,但我不知道它是否已經成為一個危險的房子,我們應該如何處理它?如何判斷你的房子是否隐患?你還能正常生活嗎?
一.什麼是危房?
《城市危險房屋管理條例》對危險房屋的定義是,房屋的結構已嚴重損壞或成為危險部件,結構的穩定性和承載能力可能随時喪失,人們的生活和使用無法得到保障。評估危險房屋的标準 A.B.C.D四級劃分:
A:建築物的承載力可以滿足标準的使用要求,沒有任何危險,建築物的結構是安全的。
B:結構的承載力基本能滿足正常工作要求,部分構件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不影響主體結構。
C類别:部分承重結構的承載力不能滿足正常使用的要求,局部危險,屬于局部危險,通常需要加固或局部改造。
D類别:承重結構的承載能力已不能滿足日常需要,整個房屋發生危險,是整個建築的危險,通常需要整體拆除。
二.房屋危險的預兆是什麼?
1.突然下陷.空鼓或突然擴大的裂縫。
承重柱.梁.闆或牆體有較大的裂縫,并繼續發展。
3.承重柱.梁.闆.牆體變形較大,木質部位或連接部位嚴重腐爛或被白蟻咬傷。
4.牆壁或天花闆的隔斷突然大面積脫落,脫落。
5.房子裡會有“劈拍聲”.“喳喳聲”.爆裂聲等異常聲音。
如發現上述情況,應立即疏散,并向有資質的單位申請房屋安全鑒定。
三.如何處理危房?
①房屋評估機構必須對危房進行綜合分析.綜合判斷的依據,報市房地産主管部門或其授權機構批準。
②對于危房,根據危險程度.施工方案緩急的順序,安排施工方案。
③對危險部位,要結合日常維護,及時處理危險情況。
④在查清.确認後,對危房.為确保居民的居住和使用安全,危險部位采取有效措施。
對于危險的房屋,我們應該盡量遠離它們,不要去危險的地方,尤其是那些非法建築或者非法的地方。嚴禁在危險的房屋内.危牆下散步.玩耍;避免塌方,造成人員生命财産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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