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以内的娃親測有效,2歲以上可試試看。
作者:若遊
一轉眼,我家閨女快2歲了,作為父母,我們看着她學會走路,學會說話,開始有自我意識,每一個進步都想為她鼓掌,但副作用也着實令人頭疼,其中一個問題就是——不那麼聽話了。
吃飯、睡覺、出門、回家……這些從前很普通的事情,現在變得不那麼簡單了,你想讓孩子往東,她偏偏要往西走,想改變孩子的行為絕非易事,要麼哄要麼打,一不小心就是一場哭鬧。
打肯定不是好的解決辦法,那是實在沒轍才搬出來用的。咱們就隻說哄,一般哄孩子也有幾個固定的招數:
講道理——這樣做不好,因為XX,對不對?
威逼——不聽話爸爸不跟你好了;不聽話警察來抓你了。
利誘——你聽話爸爸給你XX好東西。
我說完你肯定也明白了,最常用的幾招并不總是奏效的,威逼利誘還有負面作用,再說時間一長孩子也習慣了,你想說什麼她都知道,說了也不會聽。
說來很簡單,就是把問題羅列出來,然後找出合适的發力點,轉移孩子的注意力。所謂“斷句”,就是分析描述問題的這個句子,換掉主謂賓定狀補的任何一個,或者增加定語/狀語條件,使之演變成為一個解決方案。
舉個例子一解釋就明白了。有一次寶寶在客廳抓起玩具往嘴裡放,我們試圖把玩具拿出來,她一邊很敏捷地擋開大人的手,一邊哼哼着表示抗拒,這真是一個典型的哄孩子場景。
應用“神奇斷句法”,先來描述問題:“寶寶把玩具放到自己嘴裡吃。”
然後在不同位置斷句,替換相應的詞語,變成解決方案:
替換“寶寶”:爸爸把玩具放到自己嘴裡吃(撿起另一個玩具放到嘴裡,然後表演很難吃很痛苦的樣子,在寶寶面前吐出來);
替換“自己”:寶寶把玩具放到爸爸的嘴裡吃(讓她把玩具放到我嘴裡,然後表演很難吃很痛苦的樣子);
替換“玩具”:寶寶把XX放到自己嘴裡吃(跟她說,“我給你個更好的東西,可以放在嘴裡吃的,想試試嗎?”)
增加條件:寶寶把洗幹淨的玩具放到嘴裡吃(跟她說,“玩具好髒,讓爸爸把玩具給你洗一下再吃”,等你拿走她可能就忘了,或者洗幹淨再吃也能接受)。
看明白了嗎?是不是很簡單?
這個方法最大的好處就是簡單易用,可以瞬間想出很多種方法來解題,一個不行馬上試另一個;另外,這個方法之所以有效,是因為它在原有的場景裡解決問題,讓孩子覺得你是在跟他一起玩(隻不過有更新鮮的玩法),不會有那麼大的抗拒感,不破壞場景的方法更容易被接受,有點在行為上“共情”的意思。
回到剛才的例子,我們當時實際用的方法是增加條件——把玩具洗一下再吃。她很愉快地主動交出玩具,我們洗幹淨後又還給她,她對吃玩具也就不再那麼執着了,很快被别的東西吸引,哄娃成功。
當然,熟練掌握以後,還可以進階到組合套路。比如剛才的例子,組合大法是這樣的——“寶寶把這個玩具洗幹淨,放到媽媽嘴裡,爸爸給你拿一個更好的東西吃,好嗎?”
再舉個例子,比如家長想要寶寶到B地點,但她一定要坐A地點的那把椅子。這也是一個典型的場景,洗完澡不出澡盆,在外面玩踩水不肯回家,坐在旋轉木馬上不肯下來……都屬于類似的情景。
先描述問題:“寶寶隻想坐在A地點的椅子上,不去B地點。”
替換“寶寶”:爸爸要坐在A地點的椅子上(跟她說,“爸爸有事情要坐在這裡,你先讓開,去B地點等爸爸。”)
替換“坐”:寶寶要站在A地點的椅子上(這個椅子站在上面更有趣,你試試,等她站上去再找機會抱到B地點);
替換“A地點”:寶寶要坐在B地點的椅子上(咦!原來B地點還有一把椅子,我們坐在那裡;或者把A地點的椅子連同寶寶整個搬到B地點);
替換“椅子”:寶寶要坐在A地點的那個椅子坐墊上(跟她說,我們去B那裡玩,允許你把A地點椅子上的坐墊拿走)。
組合大法:用誇張的動作,學寶寶在地上爬到B,讓寶寶跟着自己,然後把A地點的椅子坐墊放在B地點,讓寶寶在上面踩着玩。
當然,應用這個方法的關鍵,還在于斷句後的“轉移”,要想成功将寶寶從原有場景帶出,需要更有吸引力的東西,要求家長們保持遊戲精神,盡量拿出誇張的點子和動作。
有人要問了,看不見媽媽就哭的,睡覺或醒來一定要媽媽在的,有辦法嗎?
……救命,這個真沒轍,媽媽是什麼也替換不了的,趕快把孩子媽找來吧!
作者簡介:若遊,做過五年記者,如今是一歲女寶的奶爸,嘗試用敏銳的觀察力理解這個世界,和女兒一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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