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地鐵哪些東西不能攜帶?對此一直有明确規定。6月15号,昆明地鐵安檢又添新規,除了普遍關注的酒類、管制刀具等物品外,不少人随身攜帶的充電寶,也有了進站的門檻。
根據《關于公布〈昆明市城市軌道交通禁止攜帶和限制攜帶物品目錄〉的通告》,在限制攜帶物品目錄中,随身攜帶充電寶累計不得超過2個,且單個容量不得超過20000毫安,單品锂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60瓦時。
記者在地鐵站看到,安檢口的工作人員在篩查乘客的随身物品,一些乘客的充電寶因為不符合規定,隻能暫時保管在站内。
市民:“今天是第一次遇上檢查,也是為了大家的安全着想吧。”
也有市民表示,這樣的規定帶來了不便。
市民:“昨天才知道這樣的規定,感覺不方便吧。因為出門帶的充電寶容量都蠻大的,基本上都是20000毫安,20000毫安以上不能帶的話,還能理解。”
還有不少人質疑,乘飛機都能帶20000毫安的充電寶,為什麼地鐵卻不能帶?但也有市民表示,可以理解。
市民:“我覺得飛機和地鐵還是有不一樣的地方,所以規定也會存在一些差别。”
除了充電寶,《〈目錄〉通告》還對其它日常生活用具如水果刀、剪刀,生産建築用具如錘、斧、鏟、鍬等,在乘坐地鐵時可能對周圍人群造成傷害的物品,進行了數量和規格的限制。
在日用品方面也有所調整,比如之前40度以下的酒類才可以攜帶,但按照新規,隻要包裝完好,最多一次可以攜帶4瓶500毫升的40度以上酒類。噴霧類産品過去不允許攜帶,但現在750毫升之内的普通噴霧類産品允許攜帶進站。
記者從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軌道交通分局了解到,新規主要對從前的規定進行了細化。
都市條形碼記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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