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一名法學生,或者你選修了任何一門law相關的課程,那麼本文将成為你reference格式的詳細指引,希望可以幫你減少格式錯誤,提高論文成績。
OSCOLA引用,也稱為牛津引用,主要用于引用英國與法律相關的學術内容。
法律資料,如案例和法規,以及二手資料,如書籍和期刊,都可以用這種引用方式。
引用類型
用OSCOLA引用時有兩種方法:
腳注
用于表示前面文字或思想的權威性。在引用文本處插入腳注,将在該頁底部顯示引用來源。
參考文獻
位于論文最後,包括論文中使用的所有資料來源的分類清單。
OSCOLA引用一般準則
應以一緻、統一的方式引用每一個權威。
-腳注應該出現在文本中相關的标點符号之後,除非為了清晰起見,必須直接放在單詞或短語之後;
-如果所引用的短語/想法在括号内,腳注應放在括号後面;
-引用中用最少的标點符号,例如,要寫UKHL而不是 U.K.H.L;
-腳注應以句号結束;
-書名和書箱名要用斜體字标出;
-在腳注中,可以使用分号來區分對兩種不同來源的引用;
-超過三行的引語應該在一個縮進的段落中呈現,沒有引号;
重複引用和交叉引用
當需要将一個權威引用到一個已經引用過的權威時,可以簡要地指出來源,并在括号中提供交叉引用,告訴讀者相應的腳注編号。
在下面的例子中,引用是在第4個腳注中使用的,随後的引用将讀者導向該腳注。
如果後面的引用和前面的引用出自同一個地方,可以使用 ibid。
什麼是Ibid?Ibid is short for the Latin ibidem, which means “in the same place”即引用來源一緻的情況下,可以用ibid代替。
可以在交叉引用或 ibid 之後插入頁碼來引用相同出處的不同頁面。
腳注示例
參考文獻示例
立法表 Table of legislation
立法表應包括所引用的所有條約、公約、立法和法定文書。
一般應該按照首字母的順序排列。
為方便查閱,可以選擇把法例按司法管轄區分開。
案例表 Table of cases
案例表應該包括作品中引用的任何案例。
同樣,可以按照首字母順序排列,并根據地區分開。
二手資料參考書目
Bibliography of secondary sources
參考書目應包括文章中引用的所有二手資料,按字母順序排列。
除了在作者姓名的格式上有細微差别外,書目中所有資料的引用将與腳注中的引用相同。
OSCOLA引用示例
以下例子出現在腳注部分,如果要寫在文末的參考文獻,要注意修改格式。
Primary sources
UK Cases
當引用一個案例作為權威時,你必須給出案例的全名以及它的案件号碼。案例名稱應始終以斜體字出現在文本和腳注中,但不應出現在參考書目中。
如果在文本中提到了案件的全名,那麼腳注中隻需要後續的信息。
如果引用的是判決書中一個确切的段落/段落,那麼判決書中相關部分的精确引用應該放在引文之後。
案件年份可根據法律報告的風格用圓括号或方括号填寫,使用相應的風格即可。
UK Legislation
立法應引用其簡短的标題和年份。
如果要引用立法的某一特定部分,在後面的部分加逗号。
UK Statutory Instruments
法定文書要寫名稱、年份和國際單位制編号。
EU Cases
EU Legislation
Treaties and protocols
Directives, regulations, decisions, recommendations and opinions
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 cases
Cases and legislation from other jurisdictions
Secondary sources
Books with one author
Books with two authors
Books with three authors
Books with four or more authors
Articles
Hansard - House of Commons debates
Hansard - House of Lords debates
Public Bill committees
Websites and blogs
如果沒有作者,引文以标題開頭。如果沒有出版日期,請寫上自己點擊鍊接的日期。
Printed newspaper article
Online newspaper article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