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說她家3歲的寶寶前兩天自己不小心把紙巾放到鼻孔裡,最後需要在醫院取出來,這屬于意外險責任麼?
首先我們看一下意外險的定義:
意外傷害的條款
很顯然,意外險裡的意外需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外來的,2、突發的,3、非本意的,4、非疾病的。
在意外傷害保險中,意外是指被保險人事先沒有預見到傷害的發生,傷害的發生是被保險人事先所不能預見或無法預見的。
小朋友不小心把紙巾塞到鼻孔,以及自己誤吞了小零件等等,這些雖然是小朋友的主動行為,但對于3歲這麼小的寶寶來講,顯然是沒有獨立判斷的能力的,更不要說預見到傷害的發生了,所以,很明顯就屬于意外險的意外責任了。
當然,我們也需要看一下,自己的意外險的責任事項
1、是否有附加意外醫療的責任,意外醫療責任是否有免賠額,賠付比例,以及是否包含非社保用藥(之前就有一個朋友買的返還型的意外險,這種一般是隻賠付身故或者全殘責任,沒有醫療責任的)
2、身故責任是否含傷殘責任(目前的百萬護駕基本隻保全殘或者身故,半殘,傷殘都不在保障範圍)
3、是否帶意外住院補貼
最常見的意外傷害
車禍,不小心燙傷,走路爬山摔傷, 跳操扭傷, 切菜不小心把手切到啦,等等。
接下來也聊聊幾種很容易被誤會的意外責任。
一,猝死,猝死本身是身體機能的原因造成,(雖然滿足意外險的條件1、2、3,但很顯然不滿足第4,非疾病的這一點)所以不屬于意外險,當然,現在很多意外險責任也額外加了猝死責任,不過一般額度都很低,建議家庭支柱還是為自己選擇一份定期壽險更為安全和妥當。
二、中暑 ,這種實際是長期在高溫下導緻,實際是可以預見的。也并非突發事件,自然也不屬于意外險責任。
三、花粉過敏,這個其實是體質原因造成的,因為并不是每個人都對花粉過敏的,體質原因就不滿足(非疾病這條了)所以,也不屬于意外責任。
四、由高血壓或者腦中風引起的意外事件....(很顯然不滿足非疾病這一條,不屬于意外責任)
其它,無照駕駛啦,打架鬥毆,潛水等高危運動造成的啦........
其它注意事項:
最重要的是職業,很顯然,職業不同,發生意外的風險程度也自然不同(所以職業選擇這項也需要慎重),很多意外險的額度對低收入者也有所控制,(主要是為了防止道德風險,畢竟杠杆太高)
除了意外險,我們的醫療險,重疾險,以及家庭支柱的定期壽險,都是我們生活中最基礎的保障,希望大家都能配置齊全。
最後,祝福大家生活中多一點意外的驚喜,少一點意外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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