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老鷹捉小雞?當時,淨身出戶的我,在單位暫居,與慧結婚後,和慧住在慧和父母合買的五十多平的兩居室,(當時據慧說花了四萬元,她交了二萬元結婚後,才把借的6000元還上)每個月象征性的給慧的父母200元生活費就這樣一家五口人在一起生活了大半年,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第一章老鷹捉小雞?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當時,淨身出戶的我,在單位暫居,與慧結婚後,和慧住在慧和父母合買的五十多平的兩居室,(當時據慧說花了四萬元,她交了二萬元。結婚後,才把借的6000元還上)每個月象征性的給慧的父母200元生活費。就這樣一家五口人在一起生活了大半年。
因房子太小,生活起居也都不方便。加之慧的弟弟因房子動遷無錢換樓,嶽母也流露出想讓内弟一家搬來住的意思,偶爾借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和慧鬧别扭。
我也看出了寄人籬下的滋味很不好受。于是就在那年随省局到各地市進行法制檢查出差前,讓慧在家看看選個七八十平的二手房。那時的休閑廣場還沒建起來,也沒有現在的高樓林立,在那附近基本上是六層以下的樓房,而且還不太貴,5萬元左右可以買到,至于錢的問題我回來後想辦法籌集。
正在伊春檢查的時候,大概是12月份的一天,呂埠(局務秘書)給我發了一個短信:你馬上就有房子了。當時還以為慧自己在家張羅買房子有了着落呢。後來,打電話問慧,說還在看房子。那麼呂埠發來的短信應該是風馬牛不相及。再打電話問呂埠,他卻吱吱唔唔不肯說,隻告訴我你回來就知道了。
當在佳木斯的執法檢查結束後,我心急火燎馬不停蹄的就往家趕。第二天向武略報到,方得知局裡決定分給我一套房子。這真是天上掉餡餅的大好事。
原來,2002年10月份老局長将在雞西的最後一套房子交回了局裡,當年是單位和個人合資買的,屬于福利房。局裡經過研究決定,把這套房子分給時任市場服務中心主任的龐榮福,龐榮福住的那個福利房分給我。盡管隻有六十多平,對于一無所有正想買房的我,那也是解決燃眉之急啊,真是磕睡了有人送枕頭,老局長和武略局長真是及時雨啊!“中大獎了!”
淨身出戶後,為了弄到錢,和單位幾個好哥們集資買雙色球,希望一夜暴富來解決囊中羞澀,結果是一無所獲,還搭進去不少。可誰又曾想到房子就這麼來了。
98年,停止福利分房前,局裡為一些處級幹部解決了一批住房,有的換下來的房子分給了我們剛參加工作的大學生。包括宮智剛、武玉婵、龍貴寶等。那時,我還和武略局長鬧了幾句,結果被武略局長痛批了一頓,說你又不是沒房子,為這點事,把剛積攢的好形象都弄沒了不值當。
95年時,當時局裡蓋工商大廈,順帶建了家屬樓,也分給了我一套房子,大約60多平,四萬多,因那時宮鳳家裡不拿錢,而棄購了。而慧離婚後,局裡在研究房子時,主管局長姜光榮也為她争取過一處座落在工商家屬樓院内的一處平房,由于燒火燒柴不方便,也沒有要。
沒想到陰差陽錯,竟然這麼來了一套房子。
然而,更加驚喜的事情是耗子拉木掀大頭在後面。
老局長的房子分給龐榮福後,龐榮福把防盜門安裝完後,不知什麼原因又不想要了。我找到武略局長,武略說本來就研究決定給你一套房子,他不要,上會補充個決議,直接把這套房子分給你。真是喜上加喜,60平變成了100平,兩居室變成了三居室,驚喜連連,驚喜不斷啊。
龐榮福不要老局長的房子原因有三:一是要把自己的兩套房子交回來,雖然兩處房子都不大,加起來也100多平。況且,那批副處級實職不要房子的都給了15萬元,錢沒得到,弄來弄去還是換來的房子,确實有點虧。二是老局長那個房子在一個小角落,有點偏,進出車都不方便,且進樓需要從一個門進,上到二樓在一個露天平台步行十米左右才能上到那個單元,冬天下雪很滑。他妻子有時晚歸,害怕不安全。三是要給老局長當時購房交的錢,據說要交三萬多。
對我而言,那是要飯的不閑馊,這些顧忌統統不存在的。
于是,拿到鑰匙的我,刷了刷牆,在原有地闆的基礎上又鋪了一層地闆,簡單清理一下,就放炮大吉入住了。
後來,方得知很多人為了這套房子打破了腦袋想争。而那時已是幾年系統“十面紅旗”的我,不争不搶卻落到了我頭上。
2003年春節過後,初六我搭乘玉州的車去了省裡給老局長送購房款。當時,去之前嶽父專門給老局長打了電話(多年前在大同溝就熟悉,算上故交),問老局長購房款多少。老局長聽說房子分給我後很爽快的說:房子給你姑爺了,你姑爺不就是我姑爺嗎,錢不要了。但我還是帶着借的兩萬和手頭的一萬元共三萬元去了老局長家。
當時玉州和老局長的房子在一個單元,都是省工商局分的房子。到哈後,并沒有直接去家裡,玉州帶我吃了飯,又買了果籃和花籃,玉州見我不明就裡,便對我說這是給我的。到老領導家而且還是過年期間,怎麼能空手去呢。無論是下屬還是晚輩的身份空手登門,從禮節上都實屬說不過去。
說我木讷,是不是都高擡了,說我不懂人情世故,是不是都太好聽了,實質上說明我的情商太LOW了。
到了老局長家,老局長正在休息睡着了。其夫人熱情接待了我,我說明來意後,拿出了三萬元交給老局長夫人。老局長夫人說什麼不肯留下,隻留了兩萬元。并說這是老局長特意交代的。
多年後,當我為了女兒上學在局一中買房,需要貸款辦理抵押,将老局長的那套房子去更名時,方知道那套房子老局長自己交了近二萬元,但還有用工齡折抵的一萬五千多元,當年向龐榮福要三萬五千元,并沒有多要。當年隻留了我二萬元,這是多大的情誼啊。
單位裡很多人都說我是有福之人。有福不用忙,無福跑斷腸。提了正科,分了房子,當真的是幸福滿滿、收獲滿滿、喜悅滿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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